根據蘇人社發〔2016〕118號文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計生條例規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另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
1. 這次生育津貼新規的主要變化在哪里?
2.生育津貼增加到128天之后,以前晚育獎勵的30天津貼還有嗎?答:沒有了,以后不管是否晚育,不論頭胎還是二胎,只要符合計生條例規定的,都享有128天生育津貼。
3.新規出臺后生二胎的男職工有護理假津貼嗎?
答:有,凡是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都可以享受15天護理假津貼。
4.生育津貼是怎么計算出來的?
答:生育津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除以30,以此為基數乘以相應的產假天數就是生育津貼。
5.我是今年生的小孩,但是生育津貼在新規出來之前已經到社保中心報過了,還會補發嗎?
答:會的,社保中心已經通過電腦系統調取了需補發津貼的人員名單,核對無誤后預計將于本月底前統一支付到相應的參保單位賬上。
6.前段時間社保中心報銷生育的窗口暫停了部分生育津貼報銷業務,請問現在可以報了嗎?
答:現在可以正常報了,前段時間暫停報銷是因為生育津貼新規出臺后,我們的報銷系統需要作相應調整,現已全部調整到位,親們可以來報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