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中山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中山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中山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中山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實際工作中,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可以有如下兩種操作辦法:
(1)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就是固定工資部分,不含獎金和與工作有關的補貼);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后,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么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于生育津貼,那么不再補扣差額部分。
(2)先計算能夠申領的生育津貼,從財務借款發放;等到申領完畢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貼沖抵借款。同時,應該將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進行對比,補差發放。
注:以上兩種方式,都是采取了先發放的方式,因為如果等到生育津貼申領下來才發放,女職工將有幾個月領不到工資。這樣做不合適,而且也會引起員工不滿。
什么人可享受職工住院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的上月按規定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且累計參保繳費滿12個月。辦理流程持本人社保卡及中山開戶的有效銀行賬戶(建行、農行、中行、工行、交行和廣發行開戶的通存通兌存著或借記卡、儲蓄卡)到我市社保服務自助終端或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www.gdzs.gov.cn)辦理個人資料登記手續。
三種情形
參保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12個月的,在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自動劃撥相應生育津貼到已登記的個人銀行賬戶內。
參保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未滿12個月的,待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12個月次月起,自動劃撥相應生育津貼到已登記的個人銀行賬戶內。
因境外生育等特殊情況不能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的,持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待遇。資料齊全審核通過的,30日內辦結。
津貼計算參保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休假)天數。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16周流產的,15天;懷孕滿16周流產的,42天,引產按照流產懷孕周數享受相應的休假天數。
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
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