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生育保險產前產后攻略
一、鎮江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職工個人或家屬憑上述辦理 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2、社保中心工傷生育科經辦人員接到參保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后,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費用,開出支付憑證,經科長、分管主任分別簽字后支付。
報銷條件:
1、參保人員連續正常繳費必須滿12個月方可享受待遇
2、所有資格審驗材料必須提供原件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揚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揚中市英雄路15號
0511-88354476
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句容市華陽東路5號
0511-87262968
京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京口區京口路18號
0511-89980302
二、鎮江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1、產前檢查費用補貼標準為1000元
2、流產、引產:
(1)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為300元
(2)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為600元
(3)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為1500元
(4)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為2000元。
3、平產、剖宮產:
三級醫療機構平產3700元、剖宮產5400元;二級醫療機構平產、剖宮產分別為3100元、4800元;一級醫療機構平產、剖宮產分別為2700元、4000元。
報銷范圍:
(1)女職工生育津貼
(2)女職工生育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3)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
(4)男職工護理假工資
(5)國家規定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三、鎮江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和省人社廳文件規定,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主要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中,參加職工醫保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和女性退休人員,生育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另外,按照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國家規定免費提供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如上環、取環、引產等基本項目的醫療費用,生育和醫保基金均不予支付。
鎮江市人社局發出通知,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因生育引起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政策規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負責結算。其他期間產生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按職工醫保政策規定支付,市醫保結算中心負責結算。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引起并發癥,在手術和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政策規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負責結算;手術或出院后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職工醫保政策規定支付,市醫保結算中心負責結算。
參加生育保險的在職女職工發生的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政策規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負責結算。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如果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住院分娩(含產前檢查)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定額標準給予補助,市醫保結算中心負責結算,生育保險基金不再另行支付。如果未就業配偶沒有參加醫保(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或新農合)的,按照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待遇,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負責結算。
另外,根據生育保險新政,新生兒出生七天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調整為由居民醫保基金按政策規定支付,市醫保結算中心負責結算。其中,出生后三個月內參保的,自出生之日起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出生三個月后參保的,自繳費次月起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
四、鎮江生育保險怎么辦理
辦理條件:
本市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注: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下同)和其他城鎮企業,包括外地駐鎮企業。
辦理材料:
已參保單位
1、所錄用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復印)
2、花名冊,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二份)。
注:上述辦理材料均需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到業務窗口辦理次月申報手續。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址:
揚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揚中市英雄路15號
0511-88354476
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句容市華陽東路5號
0511-87262968
京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京口區京口路18號
0511-8998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