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生育保險報銷辦理指南
報銷標準
女職工生育費用報銷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分娩(手剝胎盤術、宮頸裂傷、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毀胎手術分娩)的2500元
3.剖宮產的3000元
4.剖宮產伴其他手術(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修補術、子宮切除術、闌尾切除術、輸卵管結扎術)的3500元;
5.因母嬰原因住院終止妊娠的800元
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1.輸精管結扎術的300元
2.輸卵管結扎術的2000元
3.住院終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宮內節育器支付標準為350元;
5.取出宮內節育器支付標準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術的支付標準100元;
產假:
1.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產假20天
2.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產假30天
3.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產假42天
4.懷孕滿6個月以上分娩或終止妊娠,產假為90天,其中分娩產前休假15天
5.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6.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第一次生育的,獎勵晚育產假45天。
生育津貼計算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0個月
3.以上條件須同時具備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2.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胚胎移植)發生的醫療費用;
3.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
4.因未采取避孕節育措施造成懷孕而實施終止妊娠的醫療費用;
5.早孕反應及保胎發生的醫療費用;
6.不孕癥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7.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發生的醫療費用;
8.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9.職工出國以及赴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報銷材料
生育保險待遇報銷
1.《邢臺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住院申報表》
2.住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病歷、明細
4.《醫療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
5.《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6.分娩方法診斷證明或計劃生育手術診斷證明
7.所住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
辦理流程
經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在統籌區外發生住院醫療費用的生育人員,先自行墊付,出院后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報銷,待遇與統籌區內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