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險報銷多少
(一)南京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都是按定額報銷的。
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和標準的費用,在使用乙類藥品和醫療服務時,應先按規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規定享受待遇。順產2000元、助娩產2200元、剖宮產3500元以下的費用,由基金支付;順產2001?4000元、助娩產2201?4500元、剖宮產3501?6000元之間的費用,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負擔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不負擔;順產4001元、助娩產4501元、剖宮產6001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負擔30%,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不負擔。屬基金支付的,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個人支付的,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二)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待遇標準
(1)符合國家規定享受3個月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支付一次性營養補助費。
(2)生育津貼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2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參保滿10個月不足12個月的,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0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按照人口計生部門規定的產假天數支付。已享受過晚育津貼的,不再重復享受。
(3)流(引)產津貼按早期妊娠流產20天、中期妊娠流(引)產42天的標準支付。
(4)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補足。
(三)生育津貼及營養費申領材料
首次生育且只生一個孩子,計生手術除中期妊娠流產、同時做兩種及兩種以上手術外,在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刷卡就診,其津貼及一次性營養費一般無需申報,系統直接批量結算支付。計生津貼隔月發放,分娩津貼、護理假津貼4個月后發放。
1、《南京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靈活就業人員無需蓋章);
2、結婚證原件;
3、獨生子女證原件(或女方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出具的初婚初育證明);
4、如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證明》原件;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