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生育保險部分待遇標準調整于4月1日正式生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經過20余天的公開征求意見之后,東莞市生育保險部分待遇標準調整于4月1日正式生效。
新調整的內容主要包含“參保人享受生育津貼的產假天數”與“產前檢查結算標準”兩塊。參保人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按規定核付生育津貼。
終止妊娠產假更加細化
意見稿主要調整生育保險的部分產假天數和產前檢查待遇標準,增加部分參保人的產假天數。
調整后,參保人的產假天數更加明確。其中,參保人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由現行的15天產假調整為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由現行的42天產假調整為75天產假。
此外,女職工生育還享受產假:順產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醫療機構根據參保人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產假天數意見。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按規定核付生育津貼;醫療機構未明確具體產假天數或產假天數意見低于15天的,按15天執行;產假天數意見大于30天的,按30天執行。
符合規定可享受100%報銷
意見稿還提高了產前檢查結算標準。其中,將市內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產前檢查結算標準從1050元調整至1200元,進一步提高需回社保局辦理產前檢查報銷結算標準的上限。但社保局工作人員也提醒,已辦理就醫確認的參保人,其在定點醫院產檢現場結算且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仍可享受100%報銷。
分娩住院和計劃生育手術項目仍按照廣東省和東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市內一、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娩住院的結算標準為3800元,市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標準則為4800元。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200元,流產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500元,引產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1700元,輸精管結扎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550元,輸卵管結扎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1000元,輸精管復通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3000元,輸卵管復通術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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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東莞掀起了一波生育小高潮。3月6日,記者從東莞市社保局獲悉,2017年,全市可統計享受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待遇的參保人約有4.8萬人,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約1.7億元;申領生育津貼3.6萬人,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約3.4億元。以享受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待遇的參保人數作比較,這一數量同比上升了4成左右。
2015年之前,每年在社保部門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的參保人2.7萬人次。2015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險待遇3.4萬人次。但在2015年12月之前,東莞實行的“舊版”生育保險政策,生育保險待遇基本上僅限于基本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只有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才能享受生育津貼。2015年12月開始,東莞實行的生育保險政策,將全市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都納入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去年8月開始,東莞的社保生育業務大幅增長。目前,辦理了就醫確認后,參保人的產前檢查和生育費用可以直接在定點醫院報銷。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報銷的,社保局已根據窗口排號情況靈活延長窗口服務時間。下一步,社保局還將把部門的數據系統與市內定點醫院聯網,提高核算效率。
東莞異地務工人員人數眾多,不少參保人在莞參保、回異地生育,這一現象在鎮尤其突出。長安社保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分局經辦的生育保險業務中,有3/4的參保人屬于這種情況。社保部門表示,回老家生產也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并提醒參保人也要辦理好計生登記、就醫確認后,在異地生育的費用,持相關單據到東莞社保部門窗口進行報銷,按規定的待遇標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