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試點啟動,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合肥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試點啟動,“五險”并非變“四險”。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方案》公布,今年6月底前在合肥等12個試點地區啟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工作,試點期限為1年左右。今天上午,安徽省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工作會在合肥召開。
記者從會上獲悉,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不會導致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隨著基金共濟能力的提高,還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在會上表示,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是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旨在讓更多職業婦女享受到生育保險待遇,為全面二孩政策提供保障。
考慮到參保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人數多于生育保險的現狀,游鈞指出,通過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能夠進一步加大生育保險的擴面力度,促進更多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從而為其提供生育保險待遇保障。
合并實施不是簡單地將生育保險并入醫療保險,而是在保留各自制度功能的前提下,通過制度政策銜接、整合資源,實現一體化運行管理服務,并探索建立包括參保擴面機制、待遇保障機制、基金管理機制、醫療服務激勵約束機制和統一經辦管理機制在內的諸多運行機制。
按照要求,兩險合并實施后,將統一參保登記,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人群,更好地發揮生育保險的保障功能;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確保基金征繳到位、監管到位、支出管理到位,杜絕跑冒滴漏;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借鑒醫療保險管理措施和平臺,規范生育醫療服務行為;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提升社保經辦服務水平,確保經辦業務不中斷,參保群眾更便捷,社保信息更安全。
值得關注的是,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另據介紹,與安徽合肥一并開展兩險合并試點的地市還包括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晉中市、遼寧省沈陽市、江蘇省泰州市、山東省威海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珠海市、重慶市、四川省內江市以及云南省昆明市,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
目前,合肥市的試點方案有三個,一是不再征繳生育保險費用,生育保險直接納入醫保范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重新測算;二是生育保險作為一個單列險種,直接納入醫保機構管理范疇,征繳比例不變,不足部分由醫保基金結余予以補充;三是生育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生育津貼納入失業保險特殊支付范疇,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重新科學測算。
“五險”并非變“四險”
“必須強調的是,合并實施不是簡單地將兩項保險在制度層面合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顏清輝介紹,現在部分媒體和社會公眾認為合并實施就是“五險變四險”,這種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實際上,與醫療保險相比,生育保險還是具有獨特功能的社會保障政策,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仍有保留的必要。因為生育保險具有維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益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獨特功能,而且強調雇主責任,職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此外,生育保險待遇與醫保待遇也不一樣,比如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是實報實銷的,生育保險基金還要支付生育津貼。“實際上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大頭,約占基金支出的60%以上。通過生育津貼的支付,能夠有效均衡不同用人單位負擔、有利于促進婦女公平就業。”
考慮到參保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人數多于生育保險的現狀,顏清輝認為,通過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能夠進一步加大生育保險的擴面力度,促進更多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從而為其提供生育保險待遇保障。
針對有網友提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是否會影響個人待遇時,顏清輝明確,實施試點的總體思路中強調要“保障待遇”,這包括兩方面含義,不能增加個人的繳費負擔,同時不能降低參保人員的生育保險待遇。實際上,通過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提高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還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我國生育保障制度建立于上世紀50年代初期。截至2017年底,全國生育保險參保1.84億人,當期基金收入519億元,支出527億元,累計結余676億元,全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808萬人次。
合肥生育保險問題解答
①問:繳納了職工社保(五險)懷孕生寶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1、產前檢查費用最高限額標準:800元。
檢查項目包括:測血壓、體重,尿常規,血常規,生化全套、免疫三項,B超等。
2、生育費用最高限額標準:
順產:3000元;助娩產:3500元;剖宮產:5000元;
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嬰兒,增加其基本費用的10%。
生育保險基金承擔在分娩期間所必須的且在“三個目錄”內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藥費和住院費(包括基本醫療所必須的床位費、護理費、麻醉費、治療費和材料費。)
3、至少3個月生育津貼
女職工除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外,有三種情形,可增發生育津貼。一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延長60天產假期間,增發2個月生育津貼;二是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三是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②問:社保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燕小保答:根據《根據合肥市社保局關于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393號)》規定,職工在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期(產前6個月至生育津貼享受期滿截至日)內參保的,職工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各項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也就是說至少要在懷上寶寶后3個月內開始繳納社保,繳至產假結束。
③問:我繳了5年社保,備孕時辭職了,社保中斷,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答:不能。《根據合肥市社保局關于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393號)》規定,職工在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期內中斷繳費的,自中斷繳費之日起不再享受生育保險各項待遇。
④問:是否需要提前辦理證件?
答:寶寶出生前需要辦理生育保健服務證和生育保險備案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⑤問:生育津貼如何領取?
答:生育出院后次月末(30日)以后憑生育保險《備案回執單》和身份證,到徽商銀行花園街支行逐月領取規定的3-4.5個月生育津貼。
⑥問:我在家做全職太太,能用老公的生育險嗎?
答:可以。
1、依據2008年《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133號令:參保男職工之妻為農業家庭戶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且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給男職工生育護理假補貼500元。
2、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男職工配偶未就業的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
合肥市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標準為最高限額1000元,憑生育醫療發票申領。已在居民醫保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享受生育醫療待遇或生育補助的,可提供加蓋公章的發票復印件及結算單申領;低于1000元的按發票予以補差,超過1000元的不予報銷。
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地址: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合肥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廈3樓;上班時間實行早九晚五。咨詢電話:63536357
⑦問:我跟老公是個體營業者,兩人均未繳納社保,懷孕生寶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答:如果您跟老公都參加了合肥市居民保險,可以申請辦理城鎮居民醫保生育補助。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居民生育,按順產(含助娩產)600元、剖宮產1200元的標準補助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