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帶上以下文件:
1. 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醫院開具)
2.父母《結婚證》
3.《戶口簿》
您需要到以下地點辦理:
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您需要了解的落戶原則:
1.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
2.父母雙方戶口均在單位集體戶,隨母或隨父落在單位集體戶內。
3.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戶,一方集體戶的,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
4.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