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1、申請人必須連續繳費滿10個月,申請人為男職工時,其配偶應為未就業人員;
2、申請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的條件或妊娠后流產(引產)的。
二、申請材料
用人單位須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準生證、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住院醫療費收據及費用清單、出院小結1份,門診醫療費收據、門診病歷1份;
4、醫療診斷證明書(順產可不提供)1份;
5、如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則另再提供女方無業證明1份、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女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無業證明辦理流程如下:
⑴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均在我區的,由居住地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⑵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一方在我區的,由區外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⑶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在區外同一縣(市、區)域的,由居住地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⑷女方戶籍地與婚后居住地在區外不同縣(市、區)域的,分別由兩地就業處或鄉鎮(街道)出具無業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
2、工傷生育待遇結算窗口經辦人受理,并即時審核;
3、核定待遇;
4、次月支付待遇。
四、待遇標準
1、生育津貼,機關事業在編職工和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時不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產假天數÷30,產假天數如下:
順產 98天;剖宮產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醫療費
定額內醫療費按實報銷,定額標準如下:
⑴早期妊娠門診流產(含藥物流產) 250元
⑵早期妊娠住院流產 1000元
⑶中期妊娠住院引產 1500元
⑷正常陰道分娩 2000元
⑸陰道手術助產(器械助產、側切助產)2200元
⑹剖宮產 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