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部《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18號)精神,現將我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按104號文辦理退職的人員和五·七工退休人員。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參與養老金調整。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調整時間從1月1日起執行。
二、普調辦法和標準
(一)普調增資
每人每月在末的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二)工齡增資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三)比例增資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舍五入到元)。
三、傾斜對象和標準
(一)高齡增資
在12月31日之前已經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在12月31日之前已經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1月1日之后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1月1日之后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艱苦邊遠地區增資
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分為三個檔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烏魯木齊市屬于二類地區。
(三)軍轉干部增資
退休人員中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后,如果還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計發。
高齡增資、艱苦地區增資以及軍轉干部增資只要滿足條件可以同時適用。
舉例一、王某,企業退休人員,出生日期1943年9月1日(72歲),退休時間1998年9月1日,工齡為35年零1個月,12月的養老金為2256.5元。
待遇調整情況:普調:4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增發30元;工齡增發180元(365);高齡從1月起增發50元,比例增資:23元(2256.51%)。王某應增40元+30元+180元+50元+23元=323元。其5月份工資額應為:2579.5元。
如表所示:
2015年養老增資查詢明細(元) | ||||||
①普調 | ②艱苦補貼 | ③工齡 | ④高齡 | ⑤比例增資 | ⑥合計 | 備注 |
40 | 30 | 180 | 50 | 23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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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12月份工資額 | 2256.5 | ⑧增資額 | 323 | ⑨5月份工資額 | 25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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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普調40元和艱苦補貼30元為固定數,工齡、高齡和比例增資根據退休人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定。
2、⑧增資額=⑥合計=①普調+②艱苦補貼+③工齡+④高齡+⑤比例增資;
⑤比例增資=⑦12月份工資額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資額=⑦12月份工資額+⑧增資額。
舉例二、張某,“五.七工”退休人員,出生日期1932年2月25日(83歲),退休時間2011年12月1日,工齡為15年。12月工資為1305元。
待遇調整情況:普調:4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增發30元;工齡增發75元(155);高齡從1月起增發60元,比例增資:13元(13051%)。張某應增40元+30元+75元+60元+13元=218元。其5月份工資額應為:1523元=1305元+218元。
如表所示:
2015年養老增資查詢明細(元) | ||||||
①普調 | ②艱苦補貼 | ③工齡 | ④高齡 | ⑤比例增資 | ⑥合計 | 備注 |
40 | 30 | 75 | 60 | 13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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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12月份工資額 | 1305 | ⑧增資額 | 218 | ⑨5月份工資額 | 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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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普調40元和艱苦補貼30元為固定數,工齡、高齡和比例增資根據退休人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定。
2、⑧增資額=⑥合計=①普調+②艱苦補貼+③工齡+④高齡+⑤比例增資;
⑤比例增資=⑦12月份工資額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資額=⑦12月份工資額+⑧增資額。
舉例三、吐某,企業退休人員,出生日期1945年6月25日(69歲),退休時間1996年12月1日,工齡為25年。12月工資為1701元。
待遇調整情況:普調:4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增發30元;工齡增發125元(255);比例增資:17元(17011%)。吐某應增40元+30元+125元+17元=212元。其5月份工資額應為:1913元=1701元+212元。
如表所示:
2015年養老增資查詢明細(元) | ||||||
①普調 | ②艱苦補貼 | ③工齡 | ④高齡 | ⑤比例增資 | ⑥合計 | 備注 |
40 | 30 | 125 |
| 17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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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12月份工資額 | 1701 | ⑧增資額 | 212 | ⑨5月份工資額 | 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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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普調40元和艱苦補貼30元為固定數,工齡、高齡和比例增資根據退休人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定。
2、⑧增資額=⑥合計=①普調+②艱苦補貼+③工齡+④高齡+⑤比例增資;
⑤比例增資=⑦12月份工資額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資額=⑦12月份工資額+⑧增資額。
因吐某1945年6月滿70周歲,高齡從6月起增發225元,其6月份工資額應為:2138元=1913元+225元。
四、注意事項
1月至4月期間死亡的企業退休人員,計算撫恤金的養老金基數應包括此次養老金調整后的待遇。
五、如何看明白4月份的養老金發放的記錄
4月的養老金會分成兩部分發放,4月份第一次發放的是4月份的養老金,仍然按照12月份的水平發放(不含1月1日至4月30日剛滿70、80周歲的退休人員)。4月份第二次發放的是補發1月至4月的養老金增資。您用這部分補發的養老金除以4就可以得到的養老金增資額了。
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增資總體情況。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將此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作為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穩定的重要工作,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加班加點確保在4月27日前保質保量圓滿的完成此項工作。此次烏魯木齊市符合養老金增資的人數共計:212779人,補發1-4月的增資共計:220516156元。
(附:養老金待遇調整表)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及標準
調整辦法和對象 | 調整金額 | |
基礎普調 | 40元 | |
工齡增資 |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 | 75元 |
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調整 | {繳費年限(含視同)-15年}×5元 | |
比例增資 |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舍五入到元)。 | |
高齡增資 | 當年滿70歲人員 | 增225元 |
70-79歲人員 | 增50元 | |
當年滿80歲人員 | 增夠280元 | |
80歲以上人員 | 增60元 | |
艱苦邊遠地區增資 | 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 | |
原軍隊轉業干部 | 2015年增資調整后增加至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即:2534元。 | |
調整范圍: | 2014年12月31日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 | |
增資文件執行時間: | 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