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北京報銷生育相關費用需要達到什么條件?
生育前九個月或生育后一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生育當月),補繳的不算。如果達不到這兩個條件,生育保險的錢就算是白交了,社保中心是不會給報銷的。
二、報銷生育相關費用時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結婚證原件;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3、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或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
4、醫學診斷證明原件;
5、定點醫療機構等級證明(異地就醫人員需要提供此證明);
6、產檢、生育、住院時未實時結算的收費單據原件;
7、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底方(有藥費時提供);
8、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男方在北京有社保時需蓋單位公章)。
總之,生育相關費用的交費單據全留好,之后交給單位,讓單位報銷就可以了。當然,除了以上材料外,還需要其它的材料,其它的材料是由親的單位整理的,親就不用管了,把上面的東西準備齊交給單位就OK啦。
三、《生育津貼表中》哪些情況男方處不需要蓋章?
以下情況,不需要男方蓋章:
1、孕28周以下流產的,沒有晚育津貼,不需蓋章(28周以上需要蓋,因為可以領取晚育津貼);
2、二胎或二胎以上沒有晚育津貼,不需蓋章;
3、男方當前無工作單位的,或在北京的人才職介交三險的(即沒有繳納生育險),不需蓋章。
四、《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如何辦理?
去北京居住地所在的街道計生辦或是鄉鎮計生辦辦理。
需要的材料有:
1、原籍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辦理)
2、準生證
3、雙方身份證
4、雙方結婚證
5、社保卡或臨時卡
6、女方戶口本
7、暫住證(到現居住地所在轄區派出所辦理)
8、夫妻雙方單位開具的婚育證明
各個街道可能稍有區別,具體請咨詢街道計生辦。
五、在北京繳納生育險,去外地生孩子可以報銷嗎?
目前來說,北京市各個區縣對于外地產檢及住院生孩子政策不一,津貼所有區縣都允許報銷,產檢住院費海淀可以報。
六、流產了有產假嗎?
女職工懷孕未滿16周(含)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16周-28周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懷孕28周以上流產的,和正常生產一樣,享受98天產假。
七、懷孕期間生育保險斷了,補繳后能報銷嗎?
根據規定,女職工必須在生孩子之前連續繳納9個月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報銷以及津貼的領取,如果生孩子之前沒有繳納夠9個月,則需要在生完孩子后再連續繳納滿12個月方可報銷,懷孕期間生育保險斷交,補繳是不能報銷的。
八、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能報銷)的范圍?
1、不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規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4、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5、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6、治療生育合并癥的費用;
7、按照國家或者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九、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十、女職工享受產假天數、流產產假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再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16周(含)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16周-28周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28周以上流產的,和正常生產一樣,享受98天產假。
十一、產前檢查能報銷多少醫療費用?
妊娠至分娩前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準為1400元,
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產前檢查費:520元;
妊娠1至27周末的產前檢查費:850元;
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產前檢查費:330 元;
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檢查費:880元;
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檢查費:550元。
十二、流產津貼報銷材料?
1. 結婚證原件一本及復印件1份;
2. 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必須有醫院章,孕周數,及手術日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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