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生育保險關系 可在省內轉移接續
從省人社廳獲悉,《福建省職工生育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已經正式出臺,明確生育保險關系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可以轉移接續。值得注意的是,市民若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就要注意連續繳費時間必須滿一年,中途不能中斷超過三個月。
生育保險簡單地說,即國家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但實際上,職工如果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也可享受生育保險。別以為生育保險和男職工就沒關系了,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本人可享受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津貼和醫療費用待遇。
《辦法》明確,職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政策,其生育保險連續繳費至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且繳滿12個月(含當月)的,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也就是說,享受生育保險有兩個條件:符合政策與連續繳費期滿12個月。
如果生育保險繳費中途中斷了,只要不超過3個月是可以補繳的,不影響生育保險的待遇;但如果中斷超過3個月的,就需要重新計算繳費時間了。
《辦法》規定,職工因正常工作調動或勞動關系改變轉移生育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在30個工作日內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職工在省內不同統籌地區參加生育保險的繳費時間,統籌區之間應相互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