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株洲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在職期間生育和終止妊娠,在下列產假時間內,由發放工資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
(一)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有下列情形的,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每天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單位補足。
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終止妊娠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已依法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依法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株洲產假工資發放方式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三、株洲最新產假規定
1、女職工
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國家規定產假98天)外增加產假60天。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終止妊娠產假:
女職工懷孕未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2個月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
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注意:根據《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假至嬰兒1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男職工:
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四、株洲產假申請材料及流程
產假申請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申請書等。
注意:由于各個單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體材料應咨詢所在單位。
產假申請流程:
備好申請材料遞交產假申請書→所在單位核實情況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