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2024年伊春產假工資發放標準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30天)*法定產(休)假天數;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成立不滿1年的標準為單位成立之日起至發放生育津貼前所在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職工人數作為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伊春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4不低于多少錢呢?小編為您搜集了相關信息,可供您參考!
一、2024年伊春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
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
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
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
若員工每月實發工資高于發放的生育津貼,則產假工資按實發工資發給員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資如果假期在六個半月內,則工資按照實發工資的80%發放;
如果超過六個半月的假期,則延長的那部分時間的工資按實發工資的70%發放。
而如果夫妻雙方是屬于晚婚晚育的,則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還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間,雙方的工資、獎金等都應當照常發放。
而晚育則指女方24周歲。
后生產的第一胎,規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間,工資也是按照產期工資標準發放以往職工每月的實發工資。
二、伊春產假工資發放方式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三、伊春最新產假規定
伊春產假180天。
1、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2、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3、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6、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7、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8、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