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女職工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對女職工收入損失的現金補償,目的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算法:產前一年的社保繳費平均基數/30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低于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 ,用人單位負責補足差額給職工。)
產婦根據自身情況計算產假,產假計算方式:正常產假3個月、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加1個月(辦證日期必須是寶寶出生后的90天內)、晚婚晚育加1個月、多生育1孩加15天、難產15天。
待休完產假后的3個月內辦理津貼申報,最長不超過自分娩之日起的8個半月內,申報及等待費用下發之前不可停保。
正常生育準備資料:生育證、嬰兒出生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生育津貼申領表、醫保手冊,異地生育需異地生育申請表。
終止妊娠準備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診斷證明、B超單的原件及復印件,生育津貼申領表、醫保手冊原件。
異地終止妊娠準備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診斷證明、B超單的原件及復印件,生育津貼申領表、醫保手冊原件、異地備案表。
(凡辦理異地安置手續的異地安置人員在異地生育或異地終止妊娠前,均需辦理異地備案手續方可享受相關待遇,未提前辦理備案不可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