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么計算?
每個家庭都會面對結婚生子的大事,都說生孩子費錢養孩子更費錢,生育津貼的發放對大家來說多少起到了補助的作用,有效保障了生育期間的生活問題。那么,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又是怎么計算和如何發放的呢?
人社網的社保專員在這里為大家進行簡單的解答,生育津貼不等同于產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資的主體是企業,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據相關規定,社保機構按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貼是撥付給用人單位而非勞動者的,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不可兼得。
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的。因此,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繳費基數往往會低于女職工本人工資,造成生育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到的生育津貼低于提供正常勞動后所獲得的月工資。由于法律把生育女職工依照法律規定休產假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如果生育津貼低于月工資,實際上侵害了生育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因此,某些地區規定了生育女職工在工資和生育津貼二者之間,享受數額較高的待遇,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單位應補足差額!侗本┦衅髽I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15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