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登記卡
準備生育孩子的女職工首先需拿到生育證,由單位專管員辦理《生育登記卡》,然后持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卡、《生育保險登記卡》和生育證到定點醫療機構生產,住院期間直接按規定報銷費用。圍產保健費和生育津貼則在生產后申請領取,經審核通過后,由社保局醫療保險結算處撥款到各單位賬戶。
據了解,鄭州應在女職工懷孕五個月內,持準生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一張、醫療保險卡、每月20日—30日到市醫療保險中心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具體可以向鄭州社保局咨詢。
鄭州生育保險登記卡相關介紹
參加鄭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單位及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在生產之前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選擇鄭州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生產方可按規定享受待遇。
參保女職工分娩時依法繳納生育保險費滿一年,可在生產之后的四個月內提交申領生育津貼的材料到鄭州市社會保險局生育科,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撥付。
參保女職工分娩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足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先由用人單位墊支。
待分娩之月后連續繳費滿12個月,其生育津貼再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如果對于生育保險登記卡還有其他疑問,您可查看《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