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一、就醫備案
符合條件的育齡婦女生育/流產前或住院期內,應到生育保險處或電話通知備案,并領取相關手續。參保職工回原籍等特殊情形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的,須經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并領取申請表。
二、待遇審批及撥付
1.生育報銷:
育齡婦女生育后,須在出院之日起15日內,持男女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生育保險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申請表、住院發票及費用清單、住院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報縣生育保險處辦理報銷結算。
2.流產報銷:
育齡婦女流產后,須在流產之日起3日內,持男女雙方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生育保險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申請表、發票及費用清單、門診病歷/病例復印件、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報縣生育保險處辦理報銷結算。
3.男職工醫療補助金結算: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的,男職工按照生育醫療費最高限額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低于最高限額標準50%的,據實報銷。報銷時須另外提供男職工單位證明、女方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無業證明、男職工配偶生育醫療補助金申請書(單位蓋章)。
4.審批撥付:
每月18號前由經辦人員進行初審并打印報銷匯總明細,復審人員復核后統一于每月20日報分管局長、局長審批。審批后由結算中心一次性撥付到申請人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