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的實施意見”,11月1日起,雙方或者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夫妻,符合以下四種情況的,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意見指出,雙方或一方為上海市戶籍的夫妻,符合4種特殊情況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是:
(一)雙方均為非獨生子女、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現家庭無子女的;
(二)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后有且僅有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經殘疾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四)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上海市首次將特殊情況人群的生育條件單獨列出。
可以看到,此次政策的受益群體主要是再婚家庭,而上海市衛計委表示,此次新政的牽涉面不大,約為3150戶家庭。
四類夫妻可再生育,順應時代的需要
不少人會發現,其實對于獨生子女生不生二胎的呼聲一直都不算太高,特別是在一些生活壓力普遍更大的大城市的人群中,還有就是一些學歷更高的夫妻之間,大家對于這個可以享受生二胎的權利到時不為所動,但是有一部分想生卻苦于政策不能生的呼聲倒是不少,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錢可以像名人一樣去國外生孩子或者去香港生孩子的畢竟還是少數,而這一類人就是屬于婚姻重組家庭,面對已經有孩子的硬性指標,不能為新成立的家庭生孩子確實會讓很多的夫妻覺得是一種遺憾,既然這是大勢所趨,勢必就有解決的方法,近日上海市人口計生條例有關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的實施意見出爐了四類夫妻可再生育的政策,確實解決了燃眉之急,想必全國其他的城市面對這個問題也都會出臺相應的解決方案。
現在生活中實際存在的問題都在進行一些相應的解決,成效和進度上沒有大家發現問題就能解決的及時,但畢竟咱們得緊跟國家政策過日子的,面對生孩子這個事情上,誰能像張藝謀一樣承受700多萬元的超生罰款,重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在中國的人的觀念中,一個家庭孩子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紐帶作用,很多的家庭能夠維系到現在全靠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考慮,就像世界上最幸福的婚姻成功也說過,一輩子也有100次想離婚的念頭,和50次想掐死對方的沖動,我們不管最終讓他們維系下來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是一個家庭的完整性首先就是保障婚姻的第一道防線,大部分的人在選擇踏入婚姻和選擇結束婚姻的時候都會有自己的反思和不舍,對于新的重組家庭也會更加珍惜,像很多的人包括一些明星都會選擇不再生自己的小孩,就拿前任的孩子視為己出,但是這也是一種隱性的傷害,在晚年,或者自己的愛人不再是依靠的時候,起碼還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