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 |
法律依據 |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條件 | 一、夫妻團聚類 申請條件:中國公民或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配偶。 〓、親子團聚類 申請條件: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外國人。 三、任職人員類 申請條件:在中國任職的外國人。 四、投資人員類 申請條件:在中國投資的外國人。 五、特殊人員及其配偶、子女類 申請條件: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外籍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
申請材料 | 一、夫妻團聚類 申請材料: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申請人、受理人要簽名。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四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所屬國有關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護照及簽證復印件(自遞交申請之日前5年內的簽證記錄),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5、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6、中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內的體檢證明。 7、結婚證或經公證的婚姻關系證明(結婚需滿5年)。 8、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 9、經公證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需滿1年以上)。 10、經公證的本人或配偶的不低于20萬元的存款證明(自出具之日起需凍結180天)。 11、經公證的配偶經濟擔保聲明書。 12、申請人曾有國籍屬于中國的,需提供退出中國國籍證書或原中國國內戶籍注銷證明(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境前往國外(以現持用外國護照標注的國籍為準)留學或定居時所持用的中國護照;入外國國籍證書(需翻譯)。 注: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申請人每年累計在華停居留時間不得少于9個月。 〓、親子團聚類 申請材料: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監護人、受理人要簽名。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四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所屬國有關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出生證(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護照及簽證復印件,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5、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6、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或經公證的婚姻關系證明。 7、申請人父或母的身份證、戶口本。 8、申請人父或母所持中國護照及國外永久居留證明。如果申請人父或母一方持外國護照的,必須提供另一方的中國護照及國外永久居留證明。申請人父或母所持外國永久居留證明必須是申請人出生之前取得的。 注: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 三、任職人員類 申請材料: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申請人、受理人要簽名,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兩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所屬國有關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5、中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內的體檢證明。 6、護照及簽證復印件(自遞交申請之日前4年內的簽證記錄),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7、由所在單位出具的職務或職稱證明(申請人必須是擔任副總經理或副教授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員)。 8、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 9、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出具,而不是納稅單張憑證)。 10、單位的相關材料:營業執照(蓋有近4年內年審合格章的)或事業單位登記證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①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 ②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認證滿四年); ③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反面)和近4年的聯合年檢證明。 11、申請人曾有國籍屬于中國的,需提供退出中國國籍證書或原中國國內戶籍注銷證明(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境前往國外(以現持用外國護照標注的國籍為準)留學或定居時所持用的中國護照;入外國國籍證書(需翻譯)。 12、申請人同時持有香港或澳門身份證的,需提供香港或澳門入境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不具有中國國籍說明書。 注:配偶同時申請的,需提供護照、有效簽證、相片、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在境外登記的,必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后翻譯成中文)、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 記表、體檢證明;子女同時申請的,需提供相片、護照、有效簽證、關系證明(在境外有關部門出具的,必須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后翻譯成中文),境外人員臨時住 宿登記表等。申請人每年累計在華停居留時間不得少于9個月。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申請表 上加蓋單位公章。 四、投資人員類 申請材料: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申請人、受理人須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兩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所屬國有關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認證日期距申請之日不超過6個月,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5、中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內的體檢證明。 6、護照及簽證復印件(自遞交申請之日前3年內的簽證記錄),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7、單位的相關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近3年內年審合格章的); (2)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反面、投資者名稱一欄中應明確注明申請人的姓名); (3)聯合年檢證明(近3年年檢合格,證明由市政府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外資處出具); (4)驗資報告(連續三年、合計投資不少于200萬美金<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不少于50萬美金>的證明,并由政府審計部門或會計事務所出具的); (5)個人完稅證明(近三年,由稅務部門出具)。 其他: (1)申請人曾有國籍屬于中國的,需提供退出中國國籍證書或原中國國內戶籍注銷證明(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境前往國外(以現持用外國護照標注的國籍為準)留學或定居時所持用的中國護照;入外國國籍證書(需翻譯)。 (2)申請人同時持有香港或澳門身份證的,需提供香港或澳門入境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不具有中國國籍說明書以及香港警方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申請人的配偶同時申請的,需提供護照、有效簽證、相片、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在境外登記的,必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后翻譯成中文)、境外人員 臨時住宿登記表、體檢證明;子女同時申請的,需提供相片、護照、有效簽證、關系證明(在境外有關部門出具的,必須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后翻譯成中文),境外 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等。 注: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 五、特殊人員及其配偶、子女類 申請材料: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申請人、受理人要簽名。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四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護照及簽證復印件,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4、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5、中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內的體檢證明。 6、個人簡歷(外籍華人還需說明出國定居前的經歷)。 7、結婚證或經公證的婚姻關系證明(外國有關部門出具的,應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8、配偶的護照及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與配偶同時申請的,無須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9、自行書寫國內外無犯罪記錄聲明。 注: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 特殊人員的子女: 1、申請表。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字體要規范,申請人、受理人要簽名。 2、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四張、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 3、護照及簽證復印件,無須復印入境章頁。 4、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5、出生證或經公證的出生證明(外國有關部門出具的,須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應翻譯成中文版,翻譯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6、父母的護照及父或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與父母同時申請的,無須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注: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不能留存原件的,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受理人)。特殊人員的子女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公安機關將對其國籍進行審查,確認不具有中國國籍的,方予受理。 |
申請表格 | 【事項申請表格須到辦事現場領取,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
申請受理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決定機關 | 公安部 |
程序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受理——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 |
時限 | 受理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報省公安廳審核;審核機關在2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報公安部審批。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法律效力 | 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 |
收 ⊙ | (一)受理時每人收取1500元,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時每證收費300元;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上預約 | 無 |
網上受理 | 無 |
狀態查詢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