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深圳市居民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書須知 |
法律依據 | 深圳市公安機關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若干規定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條件 | 1.年滿14周歲; 2.深圳市戶籍、或在深圳市暫住期滿6個月(含)以上的中國公民; 3.有合法的申請事由。 |
申請材料 | 深圳市戶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及相關材料; 相關材料: |
申請表格 | 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申請表 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申請表(樣表) |
申請受理機關 | 1、因出國(境)簽證需要辦理無犯罪記錄公證而申請的,由深圳市公安局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事處負責辦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紫竹六道18號東側,咨詢電話:0755-84466898。 2、非因出國(境)事由,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無犯罪記錄為條件的資格審查而申請的,由各分局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理機構負責辦理,暫未設立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理機構的,由戶籍(暫住)地派出所辦理。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無犯罪記錄辦事處 |
程序 | 申請人初次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的,須親臨辦理。再次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的,可憑委托手續委托他人辦理。1、取號機取號; 2、填寫申請表; 3、叫號后到窗口辦理業務。采集身份證、指紋、照片、申請表信息等; 4、領取回執; 5、領取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
時限 | 一般情況,3個工作日。 情況特殊(需要調查),15個工作日。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無有效期,從領取無犯罪記錄證明文書即生效。 |
法律效力 | 因出國(境)簽證需經深圳市公安局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事處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具證明。 非因出國(境)事由,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無犯罪記錄為條件的資格審查而申請的需經各分局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理機構(暫未設立無犯罪記錄證明書辦理機構的,由戶籍(暫住)地派出所辦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具證明。 |
收 ⊙ | 不收費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上預約 | 無 |
網上受理 | 無 |
狀態查詢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