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市生源大中專院校學生恢復戶口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核準。 |
條件 | (一)未落實分配的本市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或畢業后兩年內未分配的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復戶; (二)分配到西部地區工作選擇戶口遷回原籍的本市生源的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復戶; (三)戶口已遷入學校的本市生源的在校學生因被學歇除或退學復戶。 |
申請材料 | (一)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原件1份); (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學校出具的無分配證明或西部地區接收不辦理落戶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畢業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或所在學校出具的退學或被開除等相關證明(原件1份); (四)原戶口簿或原戶口注銷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或原戶口底冊復印件(1份); (五)戶口遷移證(原件1份)。 |
申請表格 | 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 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樣表) |
申請受理機關 | 各(新區)公安分局。 |
決定機關 | 各(新區)公安分局。 |
程序 | (一)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到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窗口領取并如實填寫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給予受理,當場核準,在戶口遷移證上簽署同意入戶意見并蓋章,材料封袋交申請人簽收; (二)申請人持袋封入戶材料、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并現場攝像,申請人居民 身份證須一并申請。申請人根據入戶地選擇情況提供相應材料核驗。其中,提供戶主關于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的,須戶主或業 主同時到場確認; (三)申請人虛假申報或騙取、偽造證件、證明材料的,不予審核(批),納入城市征信系統,兩年后方可重新申請。 |
時限 | 當場核準辦理。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進行調整。 |
法律效力 | 經各區(新區)公安分局審核批準后方可復戶。 |
收 ⊙ | 不收費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上預約 | 深圳市公安局戶政業務預約平臺 |
網上受理 | 無 |
狀態查詢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