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也是參保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特殊情況下,有上限與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何規定的?以下為你介紹關于北海社保繳費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際情況確定。那么2019年北海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北海社保繳費基數最新調整政策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等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9年度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賬劃入基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19年1月10日至 4月30日。
三、申報方式
統一以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
已開通網上經辦系統的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辦事規則和協議書約定辦理申報業務。未開通網上經辦系統的單位,根據《北海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關于開展社會保險網上業務經辦工作的通知》(北社保發〔2016〕52號)要求,盡快開通社會保險網上經辦系統。
四、申報內容
(一)單位在職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
1.各類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在職人員、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2.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生活補貼、開放補貼、獎金、第十三個月工資等。
3.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公益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本次申報基數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另行申報。
4.申報的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在申報時間內,我局按自治區人社廳下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9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計算待遇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8〕54號)規定,核定2019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732.2元,下限為3346.5元。申報時間結束后,按規定對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進行核定,并對本年度之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進行差額結算,多退少補。
6.根據《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規定,未按時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將按上年度單位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本年度單位繳費基數。
(二)單位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賬劃入基數申報
1.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由北海市社保局及各縣區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按我局數據庫中其本人2018年度月均基本養老金核定,單位不需申報。
2.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由自治區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中區直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由單位按自治區社保局核定的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花名冊》的月均基本養老金數據申報。
3.2019年1月1日(含)后退休的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按其初次核定的養老金或退休費確定,申報程序參照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數據。用人單位登陸北海市社會保險網上大廳(www.gxbhsi.cn),通過網上經辦系統申報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詳見附件: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網上申報操作流程)。
(二)系統審核。系統對用人單位申報的數據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其業務辦結狀態為“辦結通過”。
(三)報送資料。數據審核通過后,用人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經參保職工簽字確認且經公示的《社保工資申報批量變更表》(需加蓋公章)報送至北海市社保局4至10號綜合業務窗口。用人單位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送紙質申報數據后,申報基數正式確認。
六、申報要求
(一)用人單位須如實申報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等信息,申報信息須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進行公示。因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漏報、錯報造成職工個人權益受損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二)用人單位完成本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后,須妥善保存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進行公示的申報表等相關申報資料,并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稽核、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實施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時出示。
七、監督檢查
實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網上申報后,社保經辦機構將加大對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及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實地稽核檢查,切實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北海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地址:北海大道177號北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咨詢電話:0779-2063525、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