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1、藥品報銷
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診療項目報銷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確定。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服務設施報銷
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4、個人帳戶報銷
(1)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
(2)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5)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下列醫療費用:
統籌基金報銷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
(3)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2017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因為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目前統籌層次為地市級。不同的省市,因為經濟水平的不同。給予報銷的比例也不同。具體報銷比例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進行免費咨詢。
以北京為例:
2017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報銷
2017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報銷
2017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信息也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進行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