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社會保障制度 改革是大勢所趨
社會保障制度是高校人事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通常所說的社會保障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兩大部分,而與教師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主要是社會保險制度。
改革開放之前,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教師的退休、醫療等問題主要依靠國家統一的政策和國家財政來保障,由教師所在單位來落實。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教師也逐步參加了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這些制度,不僅讓教師在遇到困難時可以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而且也為教師的合理流動提供了制度基礎,消除了教師的后顧之憂。目前,人們最關心的是教師退休金制度的變革。
到目前為止,教師仍然在實行建國初期制定的退休制度。這一制度的特點是現收現付,教師個人不繳費,退休待遇是給付確定型(Defined Benefit),即退休金與教師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水平和工作年限掛鉤。這一制度與企業在計劃經濟時期的退休制度基本一致。但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企業退休制度進行了很大變革,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需要,也為了應對我國老齡化的挑戰,企業引入了部分積累式的養老金制度。其后不久,要求統一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制度的呼聲就一直不斷。
從長期看,改革教師原有的退休制度不可避免,兩種制度的并軌也是大勢所趨。但是,并軌并不意味著簡單地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替代教師目前的退休制度。因為,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例如,從社會替代率看,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替代率只有45%,遠低于制度設計之初60%的目標。之所以出現這一問題,主要是因為當初設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沒有實現。目前,絕大多數企業職工仍然只有第一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僅有6%的職工參加了企業年金制度。其結果,企業退休職工的替代率一直在下降,引起了退休職工的不滿。因此,為了保證制度并軌后教師的退休待遇不下降,應當設立職業年金制度,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充。
這樣一種設計也符合全球養老金改革的大趨勢。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在老齡化的挑戰下,為了保證退休后生活水平不下降,紛紛采取了多支柱制度。以美國為例,除了每位勞動者都參加了由美國聯邦社會保障署統一管理的第一支柱外,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規模巨大。到底,美國共有各類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總數達68.37萬個,有9017萬員工參加,資產總額達62456億美元。其中,以個人賬戶為特點的401K發展迅速。到底,401K規模達到31468億美元,占各類企業養老金計劃資產總額的49%,參加人數達6137萬人,占所有參加企業養老金計劃人數的68%。
另外,養老金是一個長期積累的資金,特別是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需要通過投資保值增值,因此,養老金與資本市場的發展密切相關。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發育不成熟,絕大部分積累的養老金主要用于購買政府債券,回報率不高。如何提高積累的養老金的回報率仍然是需要解決的大問題。
轉軌中還面臨著妥善處理老人、中人、新人的問題。特別是“中人”,即那些在制度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制度改革后退休的教師,他們在原體制中沒有積累相應的養老金。為保證“中人”待遇不降低,必須有特別的制度設計以實現平穩過渡。
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構成完整的教師人事制度體系,才能發揮保障與激勵作用。(董克用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