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中考成績及分數線查詢系統網址:http://jyj.linyi.gov.cn/ 點擊進入臨沂市教育局官網查詢
臨沂中考查分時間:預計6月29日左右
方案規定: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上旬
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
道德與法治、化學、歷史、地理、生物
考試時間為
2019年6月14日至16日
關于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招生范圍這下也終于確定了
招生范圍
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見》(臨教政字〔2019〕1號)精神,自2019年起,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臨沂第一中學、臨沂第二中學、臨沂第三十九中學)招生范圍為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縣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為本縣區。羅莊區和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合并為一個招生范圍,蒙山旅游度假區納入平邑縣招生范圍。
民辦公助性質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面向所在縣區招生,其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工作應與生源地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結束后,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生源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結果。
方案全文如下:
2019年臨沂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和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我市招生改革,切實做好2019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報名
報名時間為4月上旬。八年級學生參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試。九年級學生2018年未能參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試的,隨八年級一起報考;已經參加過地理和生物考試的學生,不得重復報考。市內學生可在學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準報名參加考試,初中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有報考資格,超過兩年不準報考。報名考試人數同時作為監測縣區和學校控制輟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考試科目設置及組織實施
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原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4科,體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并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1.語文、數學分別為120分,英語(含聽力)為100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其他各科目為100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的比例為:物理為70%,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各為50%,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各為20%,體育與健康為60%。總分為710分。道德與法治考試采用開卷考試方式,成績以等級呈現,不計入總分;其他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考試方式。自初中2019級學生起,道德與法治考試將采用閉卷考試方式,成績呈現及使用方式以當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方案為準。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考試,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報名、命題、考試、閱卷和發布成績。市教育科學研究中心負責制定并下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明確各科命題原則、內容范圍、考題形式、樣題范例等。
2.信息技術考試采用上機考試方式,由市電化教育館統一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3.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學儀器站統一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4.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統一安排,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納入蘭山區組織實施。
5.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等考查科目的測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其成績分“合格”、“不合格”,記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初中學校根據《關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臨教基字〔2015〕45號)要求,在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評價結果以縣區為單位刻錄光盤,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局直屬初中學校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6.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指導意見><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魯教基字〔2017〕17號)要求,自初中2018級學生起,藝術科目(音樂、美術)調整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科目改變評價方式,具體考試辦法參照《臨沂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臨沂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臨沂市初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執行。
(三)考試時間
1.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體實施時間由各考區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語文、數學、英語、物理、道德與法治、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考試時間為2019年6月14日至16日,具體安排如下:
3.考點設置原則上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各考區本著安全、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同一考場內的兩名監考教師必須來自兩所不同的學校或單位,且不能監考本人所在學校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