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干部請假條
姓名 部門 職務 聯系方式 | ||
請 假 事 由 | 具體原因: 。 年 月 日 | |
審 批 | 主席團簽字 | 部長簽字 |
說 明 | 1. 團委學生會開會、值班、參加大型活動原則上不得請假,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履行請假手續,需使用此表寫明請假理由,部員請假由副部以上學生干部批準;副部以上學生干部請假由主席團批準。 2. 請假原則上每月請假不得超過2次,否則取消當月評優資格。 3. 請假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者,給以該生警告處分,并扣除相應分數。 4. 所有請假都需提前3到5個小時將請假條交紀檢部,如遇事臨時請假一律不算。確為緊急情況,交由主席團商定,并在24小時內補齊假條,逾期不補者視為缺曠。所有請假條要交紀檢部備案,否則在考勤統計中作缺席處理。 5. 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沒有特殊情況事后補假的,均做請假無效。 6. 所有請假必須用此表填寫,其他紙張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