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與企業文化脫節
企業文化從里到外分為三層,分別是精神文化(核心層),制度文化(中間層),物質文化(表層)。企業文化的建設要從里到外擴散,先要確定精神文化,就是企業愿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企業精神,企業道德,企業作風。然后根據核心層確定制度文化,也就是企業的游戲規則(制度、風俗等),最后才是表層,企業的VIS、CIS等。
組織活動不能為了活動而組織,而是為了推廣、傳承企業文化而組織。所以,在活動策劃的時候,就要考慮這次活動可以支持企業文化的哪個層次,哪個文化特征。如果不明確這個,活動再熱鬧都沒有意義,甚至會起反作用。比如,企業文化提倡團隊協作,就要組織團隊技能競賽,而不是個人技能競賽。
二、活動形式與企業文化的發展階段不匹配
企業文化的演化分成四個階段:
1)、建立共識
2)、企業文化與領導力結合
3)、企業文化與制度結合
4)、企業文化與員工工作結合
在沒有完成前三個部分的時候,就急于進行第四項,結果可想而知。因為企業文化是從宏觀到微觀,從上到下,從框架到具體的。建立共識,就是確定宏觀;與領導力結合,就是確保管理者有傳遞企業文化的能力;與制度結合,就是確定好企業文化傳播的框架。這三方面都具備了,才能說“只欠東風”,接下來才輪到企業文化活動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