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良好態勢鞏固發展下去,做到真管真嚴、長管長嚴。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黨支部班子組織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歡迎大家閱讀!
【2017黨支部班子組織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
自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盟司法局班子嚴格按照中央、自治區和盟委的安排部署,堅持以黨章為鏡,嚴格對照黨的紀律、群眾期盼、先進典型和改進作風要求,緊緊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主題,將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任務聚焦到作風建設上,集中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四風”問題,以反對“四風”、服務群眾為重點,結合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緊密聯系思想、作風和工作實際,認真查擺“四風”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及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和轉變作風情況
(一)執行情況。盟司法局領導班子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認真視察內蒙古重要講話和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全委會精神,把嚴守黨的政治紀律作為思想和行動的基本準則,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觀點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強化組織觀念,顧全黨和國家大局,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大是大非面前,政治信念堅定。班子成員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黨委28項配套規定,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要求,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不自制特權,帶頭抓好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帶頭倡導節儉之風,不奢侈浪費,班子成員均按照規定配備辦公用房,按“三公”經費標準和報銷范圍執行財務紀律,不存在公車私用和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費娛樂等情況。
按照內組通字(2016)26號文件認真查擺組織人事工作方面有關問題的要求,局領導班子認真進行了對照查擺,無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班子成員中無在企業無兼職問題,無子女吃空餉問題,無調動后工資關系不及時接轉問題,無私改檔案等問題。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一是班子成員還存在被動學習的現象,盡管單位組織的集中學習都能按時參加,但自學較少。二是各項工作中對黨的方針政策宣傳、貫徹落實力度不夠,在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上抓的還不夠嚴謹。
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和自治區、盟委配套規定方面,一是制度建設還不夠健全。改進文風、會風等作風建設的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會議、文件不夠精簡。有的領導會議講話不精煉、不簡潔,會風需要進一步改進。
在轉變作風方面,局領導班子妥善處理作風建設和改革發展的關系,以轉作風促發展為主線扎實開展各項業務工作,積極對待改進作風新的規章制度。領導班子及成員責任意識、公仆意識日益增強,不存在“為官不為”現象,竭力營造清風正氣、團結協作的和諧氛圍。
二、“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按照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盟司法局班子對照中央列舉的“四風”25種具體表現、中央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梳理出的37項問題和“三嚴三實”要求,結合督導組反饋、聽取意見等多種途徑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逐一對癥自查。
(一)形式主義方面
1.在學風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有一些學風不正、學用脫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上級的精神學習不透,領導的意圖理解不深,理論學習與實踐運用相脫節。個別同志對理論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忙于日常工作,學習的主觀能動性不足,學習下的功夫不夠,存在以干代學、被動學習現象。個別同志對理論學習的深入性思考不夠,把握政策和方向不準,理解中心工作和領導講話精神功夫不到,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有時不能提出前瞻性見解和思路。個別同志理論學習聯系實踐不夠緊密,不善運用馬列主義的立場和觀點分析問題、認識問題、解決問題。
2.在文風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有一些文山會海、空話套話,與往年相比我局會議較少,在工作中個別領導干部講話依然存在“有關科室”“基本上”等空話套話現象。報喜的多,報憂的少;講成績的多,談問題的少,或對問題避重就輕,質量不高,很多群眾關心的問題沒得到及時反映和提出對策建議。
3.在調查研究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下基層沉不到底,調查研究少,即使偶爾沉下去,也達不到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的目的;形成了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以講話落實講話的怪圈;個別同志常以工作任務繁重為由,深入基層調研時間短、次數少,與群眾直接溝通交流不夠,接地氣少,對群眾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不夠清楚,忽視對敏感問題的捕捉,發現熱點難點問題不及時。
4.在工作實效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表現在對事務性、會務性的工作投入精力較多,對基層情況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管理流于形式。如:普法依法治理宣傳形式單一,國家公職人員普法教育力度不足,對律師收費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
5.在工作落實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工作中部分措施、管理制度、學習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作進度緩慢,效果不明顯。有“新思路”、“新經驗”因深入基層不夠、調查研究不足,推動落實不力未能真正達到活動的目的。
(二)官僚主義方面
6.在服務基層群眾方面還有差距。個別同志公仆意識淡薄、群眾意識淡漠,深入基層和關系群眾了解實際問題不夠,同普通群眾打交道更少,工作服務性、主動性不強,如:各基層司法所長待遇低、業務經費少等事宜均未能夠深入了解,有效落實,額、左旗司法局辦公用房至今尚未落實到位。
7.在敢于擔當方面還存有差距。對群眾反映的有些問題,作解釋說服工作多,沒有想辦法從根本上去解決,顯得效率低下;如由于政策和體制原因,兩區司法所人員編制、資金、項目安排尚未納入自治區和盟內統籌計劃,制約了各項職能的正常發揮,盡管我局積極協調上級部門,至今仍然未能有效落實。
8.在大局意識方面還有差距。個別同志工作中或多或少還有好高騖遠、急功近利的情況,有不講大局、不顧長遠的傾向。在部門利益上,有時對干部群眾的利益考慮不夠充分,考慮單位的利益多一些;如:有時干警生病或家中有事,未能及時探望,切實關心幫助解決個人困難較少。
(三)享樂主義方面
9.艱苦奮斗意識有所弱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個別班子成員現在或多或少也出現了一些自滿情緒,艱苦奮斗意識有所弱化和淡化,存在著“圖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10.組織紀律管理不夠嚴謹,如:個別干部因家中有事或工作原因外出,未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有擅自離崗或事后補假的現象。
(四)奢靡之風方面
11、艱苦樸素的意識有所淡化。現在條件好了,有些同志不自覺就提高了生活和消費標準,淡忘了艱苦樸素的光榮傳統,勤儉節約意識減弱了,例如:在上下級來人接待工作中有陪吃陪喝現象,浪費現象沒有杜絕。
12.辦公浪費現象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節約使用辦公用品的意識不強,沒有完全作到紙張正反面使用,沒有養成外出辦事隨手關燈、關電腦的習慣。
(五)關系群眾切身利益方面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表現在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單一、內容不夠豐富、涉及面小、群眾知曉率低,成員單位普法人員隊伍建設不完善,職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
2.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工作機制不完善。表現在人民調解“以案定補”機制不夠完善,在全盟未能實現廣泛推廣,人民調解員積極性不高。此外,對社區矯正人員缺乏有效的管理,由于管理不規范、不到位,給社區工作了帶來不便。
3.對律師事務所工作不夠重視,制度落實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對律師協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沒能及時解決,對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年度檢查考核還需嚴格要求,特別是律師規范收費方面管理不夠嚴格。
(六)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方面
1.法制宣傳教育“最后一公里”問題。新形勢下法制宣傳工作創新不夠,不善于組織發動群眾,下基層普法宣傳較少,對群眾的日常性普法宣傳存在“空白點”,青少年學法教育力度不足,部分少數民族聚焦區缺少蒙漢雙語法律宣傳資料和陣地。
2.人民調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問題。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培訓、指導力度不夠,缺乏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個別調解員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支撐及先進的調解手段。
3.特殊人群管控“最后一公里”問題。對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的管控、教育工作不到位,工作人員力量不足,無專項業務經費,執法交通工具缺少等問題。
4.服務基層“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在基層隊伍建設方面全盟各司法所僅有個別重點鎮司法所長享受副科級待遇,基層干警綜合業務素質亟待提高,需外出培訓,拓寬視野。在基層經費管理方面,基層法制宣傳、司法調解等方面經費短缺;部分旗區存在干警墊資現象。基層業務用房方面,XX旗和阿左旗司法局無固定辦公場所,影響了正常工作的開展;阿右旗司法局業務用房雖已投入使用,但仍有365萬元的缺口資金尚未著落。
5.服務干部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在機關工作方面,存在體制不暢、內設機構不全、干部年齡結構老化、法律和雙語專人才匱乏,對老同志關心不夠,對年輕人培養鍛煉不足等問題;在群眾服務方面,XX旗蘇泊淖爾蘇木烏蘭圖格嘎查夏季草場集中地無固定的法律服務活動室,為當地群眾學習法律知識、開展法律服務活動帶來一定的困難;在幫困聯系工作方面,聯系點塔本陶勒蓋嘎查無集中辦公設備,影響了嘎查委員會的正常辦公。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剖析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從表面上看,是學習上、工作上和制度執行上的問題,但是根子還是在思想上、作風上,在于沒有按“三嚴三實”要求去做。沒有深刻認識到“四風”的極端危害性,沒有真正把“為民務實清廉”內化于心、外化于形。歸根到底多是主觀原因,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夠堅定。受社會普遍存在的以事務工作代替黨性鍛煉,理想信念淡化的影響,局黨組班子的黨性修養減弱了,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敬業精神有所弱化。改造主觀世界不夠自覺主動。在實際工作中上存在著重客觀世界改造,輕主觀世界改造的現象,放松了對“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持續改造,以事務工作代替政治和黨性鍛煉,使全局處級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減弱了,對班子成員要求放松了,考慮群眾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工作中滿足于完成分管工作,創新意識有所淡化,忽視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二)宗旨意識有所淡化。對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和兩學一做沒有很好的堅持,存在“官本位”的官僚主義思想殘余,思想深處對“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問題認識不是很清楚,沒有牢固樹立起正確的權力觀和公仆意識,服務群眾、服務基層能力有待提升。下基層調研難以真正做到深入扎實,與群眾充分進行溝通交流的時間少,對基層、對群眾實情了解不深不透,特別是面對群眾的新需求、新變化,面對群眾工作的新要求、新問題,還缺少好的方式方法,還缺乏豐富的基層實踐經驗,服務群眾、服務基層工作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對于基層單位和群眾反映出的深層次問題,由于客觀條件制約,很多自身無法辦到,與基層和群眾的期望相比還有差距,難以讓基層群眾完全滿意。
(三)黨性修養有所放松。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進行自我改造還不夠主動和徹底。有時存在修養意識淡化,或者自己認為修養較好,不注重加強自身的黨性修養和黨內生活鍛煉,缺乏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勇氣,自我要求不夠嚴。面對繁雜的工作任務,班子成員們總的來講都能夠做到吃苦耐勞,但奮斗意識、創新意識還不夠強。有的覺得自己有些工作做的還算不錯,因而有時在精益求精和開拓創新上所下的功夫不夠,有的認為司法行政部門職能偏弱,推動工作難度大,對工作有畏難情緒,主動作為還不夠。
(四)政治、組織、財經紀律意識有所松懈。隨著改革開放和發展的進一步深入,個別同志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滿足于已經取得的成績,忘記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責任。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標準上只求不違規、不求作表率,思想上只求對我有利、不求嚴防死守,令行禁止的意識不夠深入,紀律松懈的思想有所抬頭。
(五)政績觀、權力觀、世界觀有所偏離。在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的價值觀、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觀、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觀等方面缺少理性深入的把握,為民務實清廉的思想根子扎的不夠深。工作中,時常會追求外顯的、量化的、上級要求的、考核必需的標志性“業績”,往往忽視打牢基石、苦練內功,甘當階梯、,不計個人名利、不重眼前得失。有時存在安于現狀、自滿自足的情況,工作視野不夠開闊,工作思路常常受到傳統固有模式的困擾和束縛,取得一點成績后就固步自封。特別是在遇到事關全局發展的關鍵問題上,有畏難情緒,缺乏克服困難的韌勁和干勁。
(六)“三嚴三實”要求不嚴。領導班子從思想深處放松了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的要求,不能嚴格按規則和制度行使權力,沒有真正把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修身律己上,滿足于隨大流、不違規、不出事,有時候處理一些問題,在人情和原則之間打擦邊球。在嚴于用權上,存在唯上不唯下的情況,對群眾的所思所盼所想重視不夠,沒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在做人做事上,有時考慮個人利益多,沒有嚴格按照提出的好干部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約束自己。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針對前述存在問題和問題產生的根源,我們將對照“三嚴三實”要求,下更大決心、花更大力氣、用更足干勁,立說立行,邊查邊改,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改。
(一)強化理論武裝,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指導實際工作的能力。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平視察內蒙古重要講話和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全委會精神,強化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群眾觀點教育,解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堅決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到帶頭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帶頭踐行為民宗旨。把理論學習與業務培訓緊密結合,合理安排學習和工作時間,妥善處理“學風不正、學用脫節”問題。大力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將黨的先進理論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善于運用科學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做到勤學善思,知行合一,妥善解決“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上級精神學習不透,領導意圖理解不深,理論學習與實踐運用相脫節”問題,使學習成果真正轉化為推動司法行政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嚴格落實“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精文減會,以更加求真務實的態度和實實在在的行動服務群眾,杜絕“有一些文山會海、空話套話”問題的產生。堅持和落實聯系點制度深入開展解困幫促活動,與基層同志和群眾一起同甘共苦、推動落實,著力解決“下基層沉不到底、調查研究少,蜻蜓點水走馬觀花”問題,集中力量幫助基層理清工作思路、堅定發展信心,解決制約發展的實際困難問題。
(二)強化宗旨意識,著力提升服務群眾保障民生的能力。抓住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一本質和核心,始終樹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自覺深入群眾、聯系群眾、服務群眾,著力解決“個別同志公仆意識淡薄、群眾意識淡薄,深入基層和關系群眾了解實際問題不夠”問題,不斷強化“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務群眾工作”理念,把教育實踐活動與司法行政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服務群眾的職能優勢,以服務群眾“八件實事”和黨員干部下基層巡回宣講活動為主要載體,扎實開展“法律七進”活動,不斷深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強化社會管理創新,務實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實解決“個別同志大局意識淡薄、敢于擔當方面存有差距”等服務大局、服務群眾問題。
(三)強化廉政意識,筑牢思想和工作防線。牢記“兩個務必”,始終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牢固樹立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堅定公正的價值追求,嚴守廉潔的基本操守。進一步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不斷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加強個人道德修養、保持良好平和心境,培養健康情趣,更加嚴格地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樹立反腐倡廉、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發揮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中的表率帶頭作用。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領導干部廉政準則的52個“不準”,堅持秉公用權、審慎用權,始終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著力解決“圖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更加主動和堅決抵制超標準超規格接待,更加規范完善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明確細化標準、規范審批程序,嚴格經費把關,堅決堵塞漏洞,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實好上級的各項規定,杜絕“上下級來人陪吃陪喝和辦用品節約意識不強”現象。
(四)辦好為民實事,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自覺踐行兩學一做,對征集梳理出的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深入貫徹“8337”發展戰略,以“改善民生和創新社會管理”為重點,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服務于民。
1.切實抓好干部隊伍教育管理。堅持厚愛嚴管并重,用嚴的標準、嚴的措施、嚴的紀律強化黨員干部監管,堅決治理機關干部考勤不嚴謹、“服務不主動、工作慢吞”問題。優化績效考評制度,細化崗位責任,真正做到專人負責、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完成有時限,切實解決“有些工作處理注重表面沒有從根本解決”的問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執行力。適時舉辦群眾工作實務培訓和崗位練兵,著力解決“基層司法干警業務水平亟待提高、個別調解員水平不高”問題,進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干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三懂四會”,即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
2.不斷強化法律服務行業監管。加強對法律服務機構的監管考核力度,開展律師職業道德年度培訓活動,加強法律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和法律服務行業社會化監督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律師收費不規范、管理不到位”問題。開展辦案質量檢查,加強質量體系建設,強化行業監管,努力提升公信力,切實為群眾提供高水平、高質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務。
3.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積極協調各旗區黨委、政府幫助解決各旗司法局辦公用房、基層業務經費和左旗班子配備事宜,力促年底額、左旗司法局辦公用房和左旗“一把手”配備問題得到落實,司法所長待遇低和基層業務經費緊缺問題,現已提請盟委、行署幫助解決。
同時,不斷完善《人民調解“以案定補”實施辦法》,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積極探索社區矯正手機定位、電子檔案等信息化社會管理創新新模式;加強安置幫教和特殊人員管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4.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結合各類紀念宣傳日和重要慶典,針對國家公職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嘎查社區居民、在校學生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法制專題講座與培訓班、印發“阿拉善普法”專刊、播放“普法之窗”和“法在身邊”專欄等形式創新法律宣傳載體、豐富宣傳內容,著力解決“國家公職人員普法宣傳力度不足,法律宣傳教育形式單一、內容不夠豐富、下基層少、青少年學法教育不足”等問題。積極探索為民服務的新途徑和新方法,目前,已投資39萬元在巴彥浩特鎮區部分街道中央防護隔離欄制作蒙漢文法制宣傳牌270余塊,打造出了“法制一條街”;并由XX旗司法局投資5萬元,在策克口岸檢驗檢疫站出入口制作了長達45米的蒙、漢、俄、斯拉夫四種文字的法制宣傳長廊。近期,我局將探索開通法律綜合服務手機“微平臺”,通過群眾新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強化全民學法教育,營造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5.扎實做好為民服務工作。一是立足本職深入開展公證、律師、法律援助、法律服務下基層活動,通過法律手段幫助基層群眾解決其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二是下功夫著力解決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輪崗交流、召開離退休干部座談會、外出學習考察等形式,逐步解決“對老同志關心不夠,對年輕人培養鍛煉不足”問題。投資共5萬元,在XX旗蘇泊淖爾蘇木烏蘭圖格嘎查夏季草場集中地建成了法律服務活動室,解決了當地群眾學習法律知識、開展法律服務活動難的問題,為塔本陶勒蓋嘎查贈送辦公桌12張,解決了該嘎查委員會辦公難題。
6.不斷完善自身建設。一是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長效機制,推進內部管理規范化。二是鞏固和擴大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創建成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加快推進兩區司法分局人員、機構、編制、經費、場所的保障落實,協調成立兩區公證處。三是充實專業化人才建設,申請在盟局單設司法考試科、社區矯正科,增加相關人員編制,協調各旗區政府增加專項編制,通過公開考錄的形式,選拔法律和蒙漢兼通的專業人才進入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解決專業人才匱乏問題。四是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強司法內網在各旗(區)司法局的應用,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應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