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重慶市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大渡口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7月19日向大渡口區委、區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姚斌區長主持,何勇組長通報督察意見,王俊書記作表態發言,市環境監察辦王邦平副主任,督察組有關人員,區級有關領導同志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大渡口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戰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態環保各項工作安排,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大渡口區委、區政府積極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把環境保護工作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各項重點工作。先后出臺生態文明建設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十三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濱江老工業區整體搬遷改造方案等重要文件。積極完善環境保護機制,加快構建區委區政府統籌組織、人大政協監督推動、部門協調推進、鎮街具體落實的工作格局。
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經濟。深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積極推進產業轉型升級,重點培育發展大數據智能化、生態環保、大健康生物醫藥、文化休閑旅游等產業,全區三次產業結構從2013年的1.3:43.3:55.4優化為0.8:38.9:60.3。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十二五”末萬元GDP能耗較“十一五”末下降18%。“十二五”期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分別下降26.65%、32.98%、33.93%、23.32%。
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從嚴劃定生態紅線,將飲用水源保護區、“四山”管制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納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嚴加管控。落實國家水、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環保五大行動,全區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由2013年的215天上升到2017年的283天,PM2.5濃度由2013年的6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7年的46微克/立方米。長江干流大渡口段水質穩定保持Ⅲ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豐收壩)水質達標率100%。區域環境噪聲穩定達標。修復污染土壤1600畝。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22.53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6%。建立與巴南、九龍坡、江津的跨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區級環境監管聯防聯控機制,環境監管執法不斷加強。
積極推進環保督察整改。大渡口區高度重視市級環境保護集中督察工作,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加強安排、強化督辦,全區上下統一思想、端正態度,嚴查快處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并及時向社會公開,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快解決。截至2018年5月31日,督察組轉辦移交的169件投訴舉報問題均已辦結,責令整改97家,立案處罰74家67.5萬元,約談有關部門、企業負責人員11人。
督察指出,大渡口區雖然近年來生態環保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一些部門、園區、街鎮負責同志對以環境保護工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認識不深,在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上缺乏擔當。如,面對重鋼搬遷后的系列生態環境問題,相關部門和鎮街對自身應履行的環境保護職責、應發揮的環境保護作用認識不足,講歷史欠賬的多,講客觀原因的多,主動謀劃的少,自覺推動的少,導致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未能有效解決。
2013年至2016年未將區發展改革、經信、財政、農業、水利、建設、國土、審計、城市管理等部門環保工作納入目標考核。2017年環保考核細則規定最低扣0.5分,在實際考核中卻有最低僅扣0.05分的結果。2013年至2017年沒有一起黨政干部因履行環保職責不作為、不到位被問責的案例。
部分環境保護工作職責不清,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沒有明確的責任部門,公安、文化、綜合執法等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生活噪聲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區農委履行環境保護職責不力,畜禽養殖禁養區監管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力,禁養區違規養殖情況仍然存在。市級土地儲備平臺在大渡口的27平方公里儲備土地,業主環保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對所儲備土地監管缺失,所儲備相關地塊環保“三防”措施未到位,環境污染隱患問題突出。如,原重鋼搬遷后舊址上的污染地塊,道路、管網破損嚴重,塵土飛揚,建筑垃圾未及時處理;建勝鎮建路村的市地產集團約40畝儲備地用于停放和維修挖機,地面未硬化,有明顯油污。
鎮街環保機構無專職環保工作人員,穩定性差、流動性大,環保工作專業化水平不高、環境監管效果不好,不能滿足環境保護工作需要。
二是水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不力。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等水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開發和園區建設。大九污水處理廠一期自2016年10月以來長期嚴重超負荷運行,二期工程尚未投用,廢水溢流嚴重。部分區域管網混接,雨污分流不徹底,導致雨季期大渡口區污水處理廠有大量雨污水通過溢流口直排。城市污水管網部分缺失,伏牛溪、跳蹬、釣魚嘴等3個片區污水管網缺失約11.7公里。建橋工業園B區、C區未建成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管網缺失6.5公里。長江大渡口段34公里岸線目前存在16個排污口,其中大坪山、新港碼頭、馬桑溪、建勝鎮四勝村等10個分散入河排口未經批準(備案),且雨污混排現象嚴重。督察中發現,大渡口古鎮一體化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建橋工業園C區的三個簡易工業廢水處理池,未按工序要求處理。八橋鎮民樂村、八一村等禁養區內仍有畜禽養殖場(戶)長期存在,且均無污染治理設施,糞污直排伏牛溪,環境污染嚴重。
三是環境風險防范壓力大。伏牛溪片區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伏牛溪片區有8家油化品倉儲企業(其中2家為重大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源),常年動態存儲成品油等物資35萬噸左右,年發成品油360萬噸左右。油化品陸路運輸除鐵路外,僅有一條低等級狹窄的公路,該路段區域居民區混雜,住戶多,且無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設施,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極易引發嚴重次生環境事件。同時,該片區油化品倉儲設施集中度高,密度大,安全隱患突出,且距離長江最近的儲油設施直線距離不到500米,缺乏緩沖空間,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油化品和含油廢水進入長江,將造成嚴重環境影響。土地使用權人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不到位,治理修復進度緩慢。重慶建橋工業園區未完成園區風險防范體系建設。中石油重慶銷售公司102囤碼頭環境風險管理不到位,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形同虛設。相關職能部門日常監管不到位,危廢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實。抽查發現,建橋工業園區有6家樓宇危廢管理不規范;重慶寰渝汽車維修有限公司無專門的危廢暫存間,產生的廢活性炭、廢過濾棉無危廢處置協議。
四是大氣污染治理亟待加強。建筑施工揚塵問題突出。抽查發現,部分工地存在堆場覆蓋不完全,進出口及場內道路未硬化,沖洗、灑水、噴淋等控塵降塵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部分攪拌站原料加工、傳輸、貯存等環節揚塵散排現象突出。
城區道路揚塵污染嚴重。抽查發現,鋼鐵路至新港碼頭段、陳庹路公交樞紐站、茄子溪碼頭木材堆場等道路和場地未硬化(或硬化已破損),且運輸車輛冒裝撒漏,無任何防塵措施,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企業廢氣治理不到位。抽查發現,重慶太倉科技有限公司2臺拋丸機除塵設施損壞,結塊,未及時修復更換,導致廢氣不能有效處理。重慶渝通機械有限公司噴漆工藝未實行密閉作業,廢氣不能有效收集和處理。重慶富瑞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打磨等工序無廢氣處理設施,生產廢氣直排環境。
餐飲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凸顯。餐飲油煙污染擾民投訴上升趨勢明顯,2017年餐飲油煙污染投訴量124件,同比增長55%。
五是生態修復治理推進緩慢。礦山生態修復存在重開發、輕治理現象。對未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開展治理的礦山,以及未完成環境治理恢復的關閉礦山,相關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管理不規范,執法不嚴格。重慶鼎茂礦業有限公司、重慶鋼鐵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未同步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在礦山關閉過程中,也未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六是噪聲污染管控有待加強。噪聲污染防治任務分解不清,責任不明,缺乏長效管理機制。2017年,全區噪聲投訴量達964件,占投訴總量63.8%,同比上升92.0%。其中建筑施工噪聲問題突出,投訴量長期居高不下,2017年投訴量較上年翻一番。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擾民普遍存在,個別投訴多年未能解決,群眾反映強烈。
督察要求,大渡口區要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走好綠色路,建好綠色城。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強自然生態空間管控,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構建生態安全格局,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嚴守資源消耗上限,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強對能源、水、土地等資源管理,推動資源利用方式加快轉變。切實強化問題整改,加大水環境保護力度,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和沿江污水截流管網建設,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強化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和禁養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進礦山生態治理修復。加快推進伏牛溪片區油化品倉儲企業搬遷和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綜合施策治理大氣、噪聲污染,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妥善解決群眾身邊的揚塵、油煙、噪聲等環境問題。強化環境宣傳和教育培訓,推進干部明責履職、企業知法守法、公眾有序參與、形成政府、企業和公眾各盡其責、共同行動的良好氛圍。
區委書記王俊在表態發言中說,大渡口區將嚴格落實督察組工作要求,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全面徹底抓好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王俊要求,全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認識上再深化。深入學習貫徹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扣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扎實”要求,認真落實在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加強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切實把此次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轉化為推動環境改善的實際成效。要強化問題整改,在工作上再加碼。嚴格按照督察組反饋意見,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整改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以釘釘子的精神一項一項抓落實、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徹底解決決不松手。要聚焦高質量,在發展上再進步。以“高質量產業之區、高品質宜居之城”建設為抓手,大力培育“四大支柱產業”,推動產業發展由重變輕、由輕變好;大力實施城市提升行動,搞好城市規劃、打造綠色空間、做靚城市環境。堅持在“發展中保護、保護中發展”,扎實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推動大渡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真正把黨的十九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督察強調,大渡口區委、區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大渡口區委、區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