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專轉本選拔填報志愿政策
1. 今年公辦院校和民辦院校合并在同一批次錄取,設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設置A、B、C、D、E五個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設置A、B、C三個志愿。每個志愿必須填報具體的專業,錄取時將按專業進行投檔(允許將同一院校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愿分別填報)。平行志愿在報名時同步填報,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在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一并填報。
2. 為了有利于考生進校后的學習和教學,考生填報本科專業志愿時,須符合接收院校對該專業提出的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主要專業的相關課程提出具體要求,考生還須填寫相關課程成績。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專科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專科入學時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準。
3. 退役士兵在填報志愿時,只能選報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關專業(具體要求詳見選拔計劃)。
4. 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除了可以填報自主招生院校及專業外,還可以兼報參加統一考試的院校及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