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農業農村局,省農墾集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決策部署,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保護耕地、提升地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按照《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要求及農業“三項補貼”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近年實施情況,現就進一步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穩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重大意義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是現階段黨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廣大農戶,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此項政策自2016年實施以來,實實在在地增加了農民收入,得到了社會和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耕地地力保護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發揮了顯著的政治、經濟、社會和生態效應。但是,個別地區在政策執行中仍然存在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精準、操作不夠規范等問題,影響了此項政策效益的發揮。2021年我省將按照中央要求繼續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保持現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框架不變。按照“總體穩定、審慎探索、精準有效”原則,繼續執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規定。各市縣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清穩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重大意義,增強政策執行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嚴肅性,真正做到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總目標,以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為底線,以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為原則,切實推動“藏糧于地”戰略部署,有效保護耕地,遏制耕地“非農化”,筑牢我國糧食安全根基。
二、進一步細化補貼政策
(一)明確補貼依據。根據中央和省上有關指示以及《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農業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陜財辦農〔2016〕7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以農村土地承包權確權登記面積為基準,優先糧食種植,優先耕地保護,防止耕地撂荒、拋荒、“非糧化”等現象的發生,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升。
(二)細化補貼對象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嚴禁將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對象、面積納入補貼范圍。補貼資金必須全部直補到戶,確保廣大農民直接受益。
2.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給予補貼。對已實施退耕還林的土地不給予補貼;雖已確權但實際未耕種或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的不給予補貼;有條件的市縣根據情況探索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新發展的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改變用途的耕地不予補貼;對1年及以上的拋荒地、撂荒地不得補貼,并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待復耕復種后可申請重新納入補貼。
(三)穩定補貼標準。根據全省耕地地力情況,2021年繼續結合區域復種指數、單位面積、糧食增產水平等因素,關中、陜南和陜北三個區域的補貼系數分別為1.4、1.2和1.0。按照全省農村土地確權面積、補貼資金總量以及補貼系數測算,綜合考慮各地區實際兌付情況,關中、陜南和陜北畝補貼標準仍按70元、60元和50元執行。
三、規范補貼發放
(一)加大補貼發放的核實力度。各級要認真開展耕地補貼面積的核實工作,不等不靠,主動擔當,嚴格按照政策要求發放補貼,切實做到應補盡補,確保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農民利益得到維護。同時要嚴格落實村鎮縣核查和發放責任人簽字制度,杜絕違規違紀等行為發生。
(二)強化現代化信息手段運用。推進農戶基礎身份信息、土地確權數據、補貼項目部門數據、代發銀行查詢數據等信息共享,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提升補貼發放的規范性、精準性和時效性。
(三)嚴格落實一卡通發放。按照省財政廳等16 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惠民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陜財辦〔2019〕150號)要求,按要求發放,加強公開公示等工作,于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確保補貼資金不折不扣發放到農民手中。嚴禁擅自統籌使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四)建立情況報送機制。將補貼發放明細情況(包括補貼地區、補貼對象、補貼面積、補貼地塊信息、補貼金額、發放銀行以及兌付時間等),建立臺賬和資料冊,留檔備查。對形成的縣域市域完整電子數據資料,及時上報業務部門,并于每年9月30前上報至農業農村部農業轉移支付項目管理系統。各地年度工作總結,資金績效自評報告及年度調度數據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報。
(五)強化補貼監督管理。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堅持日常監管和重點監管相結合,確保各項要求和措施落實到位,對于“跑冒滴漏”,騙取、貪污、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務必嚴肅處理。
四、認真開展自查工作
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執行情況自查工作,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政策實施基本情況(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面積核實與發放流程等);二是結轉結余資金情況(結轉結余資金數額及成因、資金存管情況、消化結余資金采取的措施等);三是耕地數量和質量核實情況(對耕地質量和數量核實情況、是否及時清退出補貼范圍等);四是農戶檔案信息化建設情況(是否存在補貼農戶的身份信息、銀行賬戶等資料錯漏、重復、更新不及時等);五是違規問題處理情況(是否存在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及相關處理情況);六是需要反映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各市(區)將上述情況形成自查報告于2021年7月15日前報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強化宣傳教育引導
1.陜西農業補貼政策,2020年陜西農業補貼查詢及補貼項目
2.2020年陜西省養殖業農業補貼政策有哪些,陜西養殖業農業項目補貼新政策
3.陜西省養殖補貼政策,2020年陜西省農業養殖補貼政策解讀
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鄉村一級干部,準確把握此項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同時加強對農民的政策宣傳,通過張榜公示、發放明白紙等渠道,重點明確補貼政策與耕地地力保護責任相掛鉤的任務要求,探索補貼與耕地地力掛鉤的具體實現機制,有效調動農民群眾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各市(區)通過農民培訓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自覺提升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