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哈市民政局獲悉,哈市將為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凡是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的申請人,從2016年1月1日起補發。同時,原有的三項殘疾人補貼政策同時廢止。
哪些人在新補貼標準范圍內?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是指具有哈爾濱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信息已錄入黑龍江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系統基礎信息數據庫(省級殘聯數據庫)的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是指具有哈爾濱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信息已錄入黑龍江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系統基礎信息數據庫(省級殘聯數據庫)的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
對符合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條件的,給予每人每月80元補貼;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條件的,給予每人每月100元補貼。
殘疾人如何申請兩項補貼?
按照自愿的原則,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本人提出申請,特殊情況可由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社區(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殘疾人本人申請的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申請。殘疾人由于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委托其法定監護人、社區(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由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社區(村)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或其他委托人代為填寫申請審批表,但須由殘疾人本人利用指紋簽押和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或代辦人員簽字后,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時需要提供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還需提供低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什么情況不能申請兩項補貼?
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保障的殘疾人、離休后享受護理補貼的殘疾人不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困難殘疾人中享受困難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護理補貼的,不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但可以自行選擇標準高的一種。
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的兒童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是持有一級、二級殘疾證的且已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的兒童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