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充分發揮兩項補貼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近日,遵義市民政局、遵義市財政局、遵義市殘聯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殘疾人兩項補貼是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通知》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繼續執行低保對象“分類施保”政策,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按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30%增發,其他城鄉殘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發放。全市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由原來的55元/人/月、45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50元/人/月。以上標準從2020年1月起執行。
《通知》要求,各地須在6月份按新標準兌現補貼資金,并補發新老標準之間差額。須在4月20日前按照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新標準發放到位,并補發新老標準之間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