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都有哪些補貼?殘疾人補貼受哪些因素影響?三四級殘疾人到底能不能領到兩項補貼?今天,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為殘友們解答這些問題。有低保、兩項補貼、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重度殘疾人國家代繳養老保險、殘疾人就業創業補貼等。那么遼寧殘疾人補助政策有哪些呢?遼寧殘疾人政府有哪些補貼?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遼寧殘疾人補貼的相關知識,僅供產考!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決策部署,推進我省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水平,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對象:具有遼寧省戶籍的低保和低保邊緣戶家庭中本人無經濟收入的重度(一、二級)殘疾人。
(二)補貼標準:城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已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或救助制度的市、縣(市、區),超出補貼范圍或高于此標準的,可按原范圍和標準執行。
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對象:具有遼寧省戶籍的重度一級殘疾人。
(二)補貼標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已實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市、縣(市、區),超出補貼范圍或高于此標準的,可按原范圍和標準執行。
三、申請、審核、審批程序
(一)個人申請。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遼寧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或《遼寧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并提供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等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二)初審和審核。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在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確認后,將申請人的情況在居(村)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5天,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材料一并報縣(市、區)殘聯審核。縣(市、區)殘聯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三)審批。縣(市、區)殘聯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將有關材料送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市、區)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批準,并辦理補貼發放手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書面通知審核部門和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四、資金來源、管理及發放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縣級財政部門要對補貼資金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由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發放,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季度直接發放給殘疾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作為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專項補助,不計入家庭收入。
(三)新申請享受補貼待遇的殘疾人員補貼金自下一季度起計算并開始發放。各地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擴展發放對象范圍。
(四)各級財政、民政、殘聯部門要于每年9月底前,將本地區的當年發放人數、資金發放情況和下一年度擬發放人數及所需資金情況等,上報上一級財政、民政、殘聯部門。省民政廳、省殘聯每年依據實際情況,共同確定并向省財政廳申報下一年度的項目資金預算。
五、停發補貼金
已經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停發補貼金:
(一)因醫學治療或康復訓練后殘疾程度減輕,達不到殘疾標準的;
(二)死亡或戶口遷出本省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以下簡稱“兩項補貼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要積極加強政策宣傳,把黨和政府的惠民舉措傳遞到廣大殘疾人心里。
(二)抓好制度銜接。做好“兩項補貼制度”與其他相關制度的銜接,做到統籌協調。同時建立完善補貼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動態調整聯動機制。
(三)加強工作協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實行政府領導下的部門負責制,要建立上下聯動、部門互動的工作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精心組織,確保“兩項補貼制度”的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所需補貼資金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各級殘聯要加強殘疾人殘情鑒定和殘疾等級評定工作的管理,維護殘疾人保障政策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四)加強動態管理。省、市殘聯負責對縣(市、區)殘聯的審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每年全面檢查一次。省、市民政部門負責對縣(市、區)民政部門的審批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每年全面檢查一次。省、市、縣(市、區)民政部門和殘聯要建立“兩項補貼制度”管理信息數據庫,加強對補貼審核、審批、發放等工作的動態管理。縣(市、區)民政、殘聯部門要及時錄入和更新管理信息數據,并按照規定和程序及時辦理發放或停發手續。縣(市、區)民政、殘聯部門要建立健全補貼對象管理檔案,加強檔案管理,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級財政、民政、殘聯部門對虛報冒領等騙取補貼金的行為,一經發現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