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高齡津貼政策:
10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的標準發放長壽保健補貼。
從貴州省老齡辦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88個縣(市、區)中,已有7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100歲高齡補貼制度,5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90?99歲高齡補貼制度,3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制度。
老年人補貼制度是在低保政策和其他惠民政策之外,專門給予老年人的一項補助政策。各地在現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包括老年人補貼在內的老年福利制度,著力解決老年人有錢養老的問題。
為提高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總體部署,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計委、省老齡辦下發《關于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黔民發〔2015〕42號),要求在2015年底,全省建立起以縣(市、區)為單位標準合理、資金落實、管理規范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有效緩解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負擔,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通知》要求,凡具有貴州省戶籍,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老年人,享受經濟困難高齡老年人補貼;凡具有貴州省戶籍,年滿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老年人,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鑒定評估能力最終等級為“輕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享受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
《通知》規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標準由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情況和財力狀況自主確定。 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原則上按月以現金、代金券的形式發放。
80歲以上都將拿到“高齡補”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連續出臺三個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留守老人的關愛服務工作,進一步做好農村留守婦女的服務工作,對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要給予一定的生活及護理補貼。 推動留守老人參保全覆蓋 力爭2018年底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制度實現全覆蓋,已經建立高齡補貼制度的地方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推動留守老人參保全覆蓋,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留守老人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規定給予資助。 意見指出,縣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對轄區內因子女或其他贍養義務人全部離開縣域范圍外出半年以上、留在農村生活的60周歲以上老人進行全面排查,準確掌握數量規模、經濟來源、家庭結構、健康狀況、照料情況等基本信息。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老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按當地低保標準的10%-30%增發特殊困難補助金。 《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要領取補貼,要個人提出申請,經過統一的調查核實、審核評估、審批等程序,經審批合格的在次月起發放補貼。
高齡津貼是什么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并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
為了解決這部分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宣布目前全國已有14個省份全面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惠及800萬高齡老人。
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并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準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