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高齡津貼政策及補貼實施細則方案
一、高齡津貼、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保障政策
北京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標準
1.北京市老人高齡津貼
北京市90至99周歲老人,每月可領取100元高齡津貼;
北京市10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領取200元高齡津貼。
1. 北京市高齡老人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保障
北京市80周歲及以上老人,都可領取每月100元的養老(助殘)券。
二、高齡津貼辦理手續
1.辦理條件:具有本市戶籍,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在1918年1月1日前出生)
2.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含集體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三張近期二寸照片
(3)填寫《北京市高齡老年人津貼申請表》(一式兩份)[page]
(4)如委托近親屬或其他人員辦理申請手續,還須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填寫相關委托書。
3.領取時所需材料:北京市高齡老年人津貼和補助醫療領取證
4.辦理流程:
1) 符合申請高齡津貼條件的人員,應持辦理材料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提出申請;未成立居委會的新建居民小區內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2) 一般情況下從申請時間開始30個工作日之后可以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領取高齡老年人津貼。高齡老年人津貼按月發放,領取時需攜帶《北京市高齡老年人津貼和補助醫療領取證》和家庭戶口簿。
3) 對高齡津貼申請和發放工作有異議時,可在接到不符合申請高齡津貼的通知后10日內向(街道鄉\鎮區縣老齡辦)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三、9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補助醫療服務政策
9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在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及住院發生的,且符合本市有關醫療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中的個人按比例負擔部分,由政府給予補助。
四、9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補助醫療服務辦理手續
1.補助條件:享受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征地超轉人員醫療、優撫對象醫療等報銷待遇的本市戶籍9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2.辦理程序:
(一)享受不同醫療報銷待遇的老年人按相關醫療制度規定報銷后,由負責報銷的有關部門出具醫藥費分割單(結算單),個人持分割單(結算單)、醫療補助領取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攜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提出申請,填寫醫療費用補助申請審批表,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中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不含起付線以下和封頂線以上費用)。
(二)經街道(鄉鎮、地區辦事處)初審,由區縣老齡辦審核后報市老齡辦審批。
(三)市老齡辦按月辦理并撥付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