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四川省召開工作視頻會部署實施《四川省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將原先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將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尤其向種糧大戶等傾斜。
按照新補貼方式,2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和中央安排增量資金將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8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補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此次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對象明確為主要糧食作物(包括小麥、水稻、玉米、馬鈴薯、大豆、青稞、蕎麥等)經營者,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既可以支持以土地有序流轉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也可以支持土地股份合作和聯合或土地托管方式、龍頭企業與農民或合作社簽訂訂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專業的生產服務實現區域等其他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在一個縣(市、區)區域內想獲補貼,主要糧食作物面積須達到的“門檻”:成都平原地區外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專合社、直接從事糧食種植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應分別達30畝、100畝、200畝、300畝、500畝;成都平原地區標準應分別達50畝、100畝、300畝、500畝、1000畝。
補貼方式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將通過“一折(卡)通”6月底前直接發放到土地承包戶。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將根據各地實際,重點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也可采取貸款貼息、現金直補、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多種補貼方式。
2015年中央安排增量資金由省統籌,一部分用于解決2015年省級種糧大戶補貼缺口;一部分用于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補助;剩余資金對省級和市(州)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進行支持,最終受益者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