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有調整嗎?事業單位、公務員工資漲多少?下面小編來為您解答。
一、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發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為了配合本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務院辦公廳已于6月12日下發有關工資調整的三個實施方案。一是《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二是《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三是《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文件顯示,本次機關事業單位加薪將從10月1日開始計算。
二、提高基本工資,凍結津貼補貼,人均增300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準,并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以本次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調整辦法為例,本次改革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標準,將由現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專業技術人員的減少金額,從最低崗位等級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從最低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0元。那么,經過增加基本工資和減少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扣除養老金前實際收入如何變化?經過簡單計算得知,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工資由低至高分別增加470左右至 3500左右。當然,這部分增加的工資,將大部分用來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個人需繳納工資8%的養老險和4%的職業年金,12%的總比例至少有 360元。
可見,之前港媒報道的“公務員將漲薪60%”的新聞并不屬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稱,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
三、機關事業單位漲薪頻率或加快
本次機關與事業單位工資調整距離上次調整整整過去了9年。本次調整方案明確指出,將“建立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資標準每兩年調整一次。”具體調整幅度將依據工資調整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如遇發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準延后調整。
四、退休人員普遍增加退休費
《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規定,從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標準為:行政管理人員,從省部級及以上至科員及辦事員分別增加1100元至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方面,教授及相當職務至助教及以下職務分別增加700至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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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000多萬人利益的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據悉,目前,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獲得的財政支持將會逐步減少,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不過它們將獲得一定的“過渡期”。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此外,一些事業單位將被重組或剝離。以下是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2015年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僅供參考。
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記者,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在績效工資方面,對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漲工資機制
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是在2011年,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其中,建立工資正常機制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后兩年,人社部將制定并出臺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對于《條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條例》的實施,并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是外界對《條例》的誤讀、誤傳,但前述人社部專家給出的分析是,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臺之后。
事實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務時,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在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由于種種原因,現在許多事業單位存在著不少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在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結構中,績效工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條例》明確指出,在對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中,要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據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當時設計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過績效考核激勵事業單位人員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變事業單位日趨嚴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風。
由于事業單位隊伍龐大,種類繁多,情況較為復雜,績效工資改革在最初兩三年的進展都并不順利。為此,2009年國務院決定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實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解決中小學教師的績效工資;第二步,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完成前兩步的基礎上,再將績效工資推行至其他的事業單位。
現在距離提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對外的說法是,該項改革已經基本完成,但業內人士的看法是,從全國范圍來看,績效工資制度的整體實施效果還很差,即便是在較早實施績效考核的中小學教師、醫院工作人員當中,也有很多矛盾和問題需要盡快解決。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難以有效推進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涉及事業單位較多,工資變革情況較為繁雜,針對不同崗位人員,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很難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財政壓力較大,難以負擔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專家分析表示,目前國家僅僅規定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則,地方在制定具體績效標準的時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樣。比如對中小學教師的績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課時為主,而對于醫院大夫、護士的績效考核,則要考慮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病人滿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難劃定合理的考核標準。
據悉,在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高層次人才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將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由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以及風險等因素,確定分配辦法和收入水平。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難點
國務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屬事業單位14個,有國資委、科技部等相關部委29個,稅務總局、工商局等直屬機構18個,以及部委管理的國際局10個。在這些機構下面,基本上都有數目不等的相關事業單位。這些種類繁多,人員規模龐大的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成為此次改革的難點
事實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選為進行工資改革的試點。兩年已過,這兩個“先行先試”的事業單位推進的工資改革依然困難重重。
2010年12月1日,社科院人士說,院里工資改革基本已經停止,沒辦法再推進了。該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爭取的“一級以上研究員崗位比例達到60%以上”這一要求至今沒有得到批復。他稱,定崗定薪都不是關鍵,關鍵是最上面的人員級別定不下來,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進的工資改革也僅僅停留在定崗定薪的層面,而對于績效究竟該如何考核,相關的津補貼參考標準如何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
由于體制遺留原因,科技部掌管著包括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眾多部委下屬的科研型事業單位的工資費用。這一權利,由前國家科委承襲而來。每年,科技部都要對幾乎全部部委所屬的科研事業單位的支出費用統一匡算,然后上報財政部撥款。
科技部人士稱,最近幾年來的局面是,國務院部委設置瘦身,但是相應事業單位卻在逐年擴編。僅以科技部為例,1998 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屬事業單位只有兩三家,單現在已經發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來的國務院部委相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等費用支出已經近500億。而十年前,才不過幾十億的規模。
科技部人士說,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應該推進,否則都吃財政,只會包袱越來越重。對于那些盈利能力強,能掙錢的事業單位應該剝離出去,推向市場。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場根本做不到。
事實上,多數部委事業單位都不看好此輪工資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業單位負責人預測,“這一輪改革依舊會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