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據悉,廣西省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最新消息暫未出爐,下面跟大家分享廣西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通知,僅供參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在2013年12月按規定核定了基本養老金并從1月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準
(一)普遍調整部分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8元。
2.按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具體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計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二)適當傾斜部分
1.對至2013年12月31日(含)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2.對至2013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符合上述第(一)、第(二)點條件,且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1902元計發。
三、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批辦法
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直屬企業和其所轄縣屬企業,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中央駐桂企業和自治區直屬企業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負責審批;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按現行管理體制進行審批。
五、資金來源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留存各地代管的結余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調整退休金,所需資金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