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5年強農惠農富農主要政策 |
作 者:海安縣委農辦 |
農民朋友們: 今年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就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深入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支持力度,為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農民收入增加、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政策保障。現將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強農惠農富農主要政策進行匯編,供大家了解掌握。 中共海安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2015年6月
一、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2015年國家繼續在小麥、稻谷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2015年生產的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格每斤1.18元,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每斤1.35元、1.38元、1.55元,均保持水平不變。 二、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均按照核定到戶的面積進行補貼,水稻直補每畝補貼20元,農資綜合直補每畝補貼82.8元。 三、種植業糧種補貼政策 良種補貼堅持政策公開、全面覆蓋、直補到戶的原則。一是政策公開。向社會公開補貼政策和辦法,公示補貼農戶、補貼標準、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等,操作全過程透明。二是全面覆蓋。對種植水稻、玉米、棉花、小麥、油菜的農戶按照種植面積全部進行補貼。三是直補到戶。補貼資金通過“一折通”直接發放到戶,確保農民受益。補貼標準為水稻、棉花每畝15元,玉米、小麥、油菜每畝10元。 四、畜牧業良種補貼政策 為推動家畜品種改良,提高家畜生產水平,帶動養殖戶增收,2015年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生豬良種補貼為列入項目縣(市、區)計劃內的母豬飼養場戶每頭能繁母豬補貼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 五、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 2015年農機具購置補貼確定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等10大類49個品目機具。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同一購機者年度內購置機具補貼最高限額80萬元。各補貼產品型號具體補貼額以江蘇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為準。補貼對象為我省行政區域內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含農林場圃、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不含農業企業]。插秧機、育秧播種機和油菜收割機3種機具執行補貼的截止時間為當年6月30日,其他補貼機具執行補貼的截止時間為當年11月15日。 六、農業保險補貼政策 建立高效設施農業保險省級財政獎補目錄,集中財力、集中資源,重點支持經濟社會效益顯著、農戶受益程度高的高效設施農業保險險種加快發展。建立以市縣為主體的高效設施農業保險補貼機制,在市縣財政為主開展保費補貼的基礎上,省財政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每年根據預算安排資金情況分配獎補資金,具體補貼標準見《2015年度江蘇省高效設施農業保險省級財政獎補目錄》。 七、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2015年繼續實施漁業柴油補貼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 八、測土配方施肥、耕地質量提升綜合示范區建設補助政策 統籌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加大土壤肥力、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力度,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推進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全省耕地質量建設項目涉及測土配方施肥、耕地質量提升綜合示范區建設(包括:商品有機肥料推廣應用補貼、綠肥種植以獎代補和秸稈腐熟劑推廣應用補貼)等。 九、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繼續在農戶集中居住、新農村建設等地區,建設村級沼氣集中供氣站。大中型沼氣工程要打破沼氣工程與養殖場(養殖小區)、發酵原料與畜禽糞便的“兩個捆綁”,加大規模化沼氣生產廠的建設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運營。具體補助政策如下:規;笄菁S便沼氣治理工程,建設池容在100?200立方以下的沼氣工程按不同建設規模和標準補助6?24萬元/處;建設池容在200?300立方以下的沼氣工程按不同建設規模和標準補助24?65萬元/處;建設池容在500?1000立方以下的沼氣工程按不同建設規模和標準補助95?155萬元/處;建設池容在1000立方以上的沼氣工程按不同建設標準補助180?190萬元/處。 十、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免征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于所述蔬菜的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制成的食品,不屬于所述蔬菜的范圍。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十一、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罢嚭戏ㄑb載”認定標準,對《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范圍內的不同鮮活農產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對目錄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范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十二、農民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全面落實農民就業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創業服務和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四項制度。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企業欠薪保障應急周轉金和工資保證金制度。 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的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至12個月的免費培訓。幫助低收入家庭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者,申請小額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給予50%貼息。對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創業運營正常的,給予水電等創業運營經費補貼。落實鼓勵農民創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制定促進農民創業貸款政策,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向創業農民傾斜。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拓展到農民創業者。對在常住地登記失業半年以上、進城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憑其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按照稅法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十三、農民培訓補貼政策 農村勞動力職業培訓實行普惠制的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獲證獎補政策。獎補對象:當年參加職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本省農村勞動者。為體現對農村貧困勞動力的特殊扶持政策,對已獲得轉移培訓省級補助資金的農村貧困勞動力,可以納入獲證獎補范圍,在按要求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后,享受省級獲證獎勵補助資金。獎補標準: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300元/人;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600元/人;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1000元/人;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1200元/人。 十四、農村教育有關政策 學前:完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全省平均資助面為各類幼兒園幼兒總數的10%。其中: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分別按8%、10%和12%的比例確定。 中小學:對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面發放生活費補助,補助標準每生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即每生每天小學4元、初中5元,全省資助面為蘇南6%、蘇中8%、蘇北10%。對城鄉低保家庭特殊困難學生,在原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小學提高到1500元、初中2000元。 高中:加大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從2015年春季起,資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到2000元,繼續按蘇南、蘇中資助面10%、蘇北資助面15%。 中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今年春季起,助學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我省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后在校生的10%確定,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分別按8%、10%和12%確定。 在中央財政分擔我省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省財政按相應標準和比例與市縣財政分擔免學費補助資金和國家助學金。具體為:省屬學校由省財政全額承擔;市、縣屬學校和民辦學校由省財政與所屬地財政按一定比例分擔。省財政對免學費資金按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200元標準、非全日制涉農專業學生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準核定,對國家助學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和相應資助學生比例核定。 十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政策 簡化稅收申報手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目前稅務征管信息系統中沒有“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申報欄目,允許合作社在稅收申報時,附合作社財務紙質報表,不需另做企業報表。 延長申報時限。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采取季度申報。 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認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民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對于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和非本社農民生產的農產品的界定,參照國稅發〔1994〕13號“對市場內的經營者和其經營的農產品,如稅務機關無證據證明銷售者不是‘農民’的和不是銷售‘自產農產品’的,一律按照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政策執行。對合作社銷售的、農產品稅務機關無證據證明非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農民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的贏余返還,為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所得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集體資產向社區股份合作社移交有關稅費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移交財產,依法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有關登記機構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免費辦理權利人名稱變更登記。對集體經濟組織向社區股份合作社移交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免收相關稅費。取消不合理的涉農基金(費)項目。對地方政府開征的收費、基金項目不符合規定的,各級稅務部門不得代征;對代征的收費、基金項目,各級稅務部門要主動對社會公開,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落實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直接用于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農民專業合作社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享受減免稅優惠。農民個人實際出資(入股)的農民合作組織,其建造的“打工樓”出租收入,按照蘇政辦發〔2006〕136號文件規定的5%綜合稅率征收相關稅收。 十六、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多繳多補。對參保繳費實行分檔補貼,省定補貼標準為不低于每人每年30?60元,多繳多補。對選擇最低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A養老金標準2015年提為每人每月最低105元。 十七、農村實事工程政策 農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48個縣、1483萬農村居民飲水不達標問題,至2015年每年完成300萬農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 農村教育培訓工程。農業專項技術培訓。每年培訓100萬人,加快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的推廣應用,提高新技術應用覆蓋面。農業職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10萬獲證農民,提高農業專業化生產和服務人員的職業技能與服務水平,培養一批農業生產經營者。農民創業培訓。每年培訓5萬獲證農民,其中,開展農業信息技能培訓3萬人,提高農民創業能力,培養農業創業致富帶頭人。農機行業職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2.6萬名獲證農機人員,提高農機操作水平。 農民健康工程。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水平,到2015年,以縣為單位,新農合人口參合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全省人均最低籌資35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不低于280元;每市至少選擇1個縣(市、區)開展大病保險試點。到2015年,全省人均最低籌資提高到45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不低于360元;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參合人員。 農村交通出行工程。至2015年,對農村公路進行提檔升級,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萬公里、橋梁3700座。 農村環境整治工程。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全省村莊環境整治任務,每年建設1000個綠化示范村。 農村文化建設工程。至2015年,送書刊下鄉240萬冊以上,送戲下鄉8400場以上,送電影46萬場,建設固定放映點653個。 農村社會保障工程。至2015年,農村低保最低標準達到月人均不低于300元、335元。逐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城鄉低保一體化。2015年,蘇南地區以縣(市)為單位力爭全面實現城鄉低保標準并軌。 農村脫貧奔小康工程。貫徹《江蘇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二五”規劃綱要》,組織實施脫貧奔小康工程。到2015年,全省農村列入幫扶對象的147萬戶、411萬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達到4000元或當地扶貧標準;1533個省定經濟薄弱村達到新“八有”目標。加大12個重點縣和6個集中連片地區的幫扶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