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兩次,一次發一半。 大部分學校對于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在我省公辦幼兒園和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可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資助面全省平均為在園幼兒人數的10%,其中貧困縣資助面為15%,其他地區為7.5%。
二、義務教育資助政策
1、免學雜費。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為小學一年級新生免費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納入補助范圍,補助標準按照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的50%核定,財力允許的市縣可以適當提高。
三、普通高中資助政策
1、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2、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可以分為2-3檔,最高3000元/年,最低1000元/年。其中,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最高檔3000元/年的標準資助。
四、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政策
1、免學費。公辦學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涉農專業學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城市戶口學生的10%確定)可按收費標準免除學費(除戲曲專業外的藝術表演類專業暫不免學費),民辦學校一、二、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標準免除部分學費,學費標準高出國家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向學生收取。
2、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所有涉農專業學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學生(縣城除外)和部分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15%的比例確定),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
3、國家獎學金。從2019年秋季開始,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二三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名額由上級部門分配,全省每年約1000名。
1、在非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同等享受入園補助金。
2、地方政府如財力允許,可為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教輔材料費,可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教科書費和教輔材料費。
3、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在享受教育部門國家資助政策同時,可疊加享受扶貧部門“雨露計劃”助學補助,其中深度貧困縣學生每人每年5000元, 其他縣市區學生每人每年3000元。
4、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除享受教育部門的資助政策外,可疊加享受殘聯部門的助學補助,其中殘疾學生每人每年1400元,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
除以上國家資助政策和省級教育扶貧政策外,各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根據實際享受當地政府資助、校(園)內資助和社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