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機構】:遷入地派出所
【咨詢電話】:0738-821154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收費情況】:
戶口薄內芯 首次辦理免費 補發2元/頁
準遷證 首次辦理免費 補發5元/張
遷移證 首次辦理免費 補發5元/張
戶口簿(含一個外殼、5頁內芯及人像掃描費)補發8元/本
七類落戶需求所需材料詳細說明
一、購房落戶
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 , 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子女的戶口可以遷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 ; 未獲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和相應的不動產銷售發票 ; 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戶口未在一起的親屬隨遷的 , 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二、投資興業落戶
(一)投資興辦10萬元以上(或有國家認可的專利技術)、年納稅1萬元以上企業的 , 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子女的戶口可以遷入企業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納稅憑證(免稅企業憑免稅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戶口未在一起的親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
(二)在本市從事經商、服務等第三產業 , 年納稅額1萬元以上或解決10人以上就業的個體工商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的戶口可以遷入營業場所所在地派出所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納稅憑證或就業人數證明及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戶口未在一起的親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
三、人才引進落戶
(一)被聘為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證書)且專業或工種與所聘用崗位相符 , 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的戶口可以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聘用合同、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專業技術(技師)證書、聘用證書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戶口未在一起的親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
(二)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被單位聘用 , 本人的戶口可以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聘用合同、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學校畢業證和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婁底市范圍內的院校畢業生 , 本人戶口可以遷入本市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口。掛靠在外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婁底籍院校畢業生 , 可以遷回原籍戶口所在地或遷入本市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口。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大學畢業證(職稱證書)、人事代理合同和居民戶口簿(遷移證)、居民身份證 。
四、就業落戶
被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并實際工作一年以上 , 本人的戶口可以遷入工作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聘用合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1年以上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五、居住證落戶
在本市有相對固定居住地并按規定辦理了居住證滿5年的 , 本人的戶口可以遷入居住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居住地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站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
六、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未婚子女要求隨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的 , 可以遷入被投靠人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還需提供未婚證明 。
七、未成年人投靠親屬落戶
戶口在本省內的5歲至14歲的未成年人 , 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遷入投靠親屬所在地派出所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投靠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書面意見、親屬關系證明 。
戶口遷移程序
市外遷入實行兩級審批: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辦理準遷證→批準遷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市外遷入實行兩級審批: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婁星分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批準遷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獲得房屋所有權者、年納稅額1萬元以上或解決10人以上就業的個體工商戶、被聘為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專業或工種與所聘用崗位相符的,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子女的戶口可以遷入當地派出所。
為貫徹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 , 加大城鄉統籌發展力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 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婁底市公安局結合婁底的實際 , 近日制定了進一步放寬全市城鎮戶口遷移條件的規定,報市政府審批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