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京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十項措施》并進行解讀。會上傳來諸多好消息,其中第一項措施就是,南京落戶門檻再放寬,40 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參保半年可落戶!
目前《關于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已下發,5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20南京最新人才落戶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沒有年齡限制);
2、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含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3、40周歲以下專科學歷,并在南京就業參保半年;
4、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5、取得三級以上(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快來看看具體有哪些變化
一、進一步放寬本科學歷人才落戶門檻
本科學歷人才年齡上限從 40 周歲放寬至 45 周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政策不變(以上均含非全日制學歷及留學回國人員)。其他落戶要求仍按照 《關于繼續實施<南京市關于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寧公規[2020]1號)辦理。
二、放寬大專學歷人員落戶我市條件
40 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我市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本通知所指[大專學歷],是指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國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專學歷。
1、辦理材料
①入戶申請書;
②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③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④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⑤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
2、落戶地址
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后集體戶的落戶原則。
☛申請人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城鎮地區的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登記為家庭戶。落戶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落戶本人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書。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工作單位設立的單位集體戶登記落戶,并提交單位同意落戶書;未設單位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設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登記落戶,并提交人才 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書。
☛上述落戶條件均不具備的,按公安機關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地址所在社區的社區戶登記落戶。
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社區戶登記戶口的,向所屬地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辦理中需證明本人在寧無自有房產的,需提供無房證明;證明本人在寧無直系親屬、單位集體戶等落戶條件的,需提交書面承諾書進行承諾。
辦理中,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請資格,并按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規定納入自然人的失信信息記錄;已辦理落戶的,撤銷戶口登記并退回原籍處理。
三、關于應屆畢業生落戶事項
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按人才落戶相關政策辦理落戶,也可以按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落戶。對按就業政策持《報到證》申請落戶我市的高校畢業生,仍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寧政規字[2016]16號)的要求申請落戶,公安機關不再審核《報到證》《遷移證》上人社、教育部門的審核專用章。
本通知所指[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