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辦理需要多久
戶口辦理需要多久呢?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辦理期限,那么,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期限與流程: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材料后,應將所需時限及時告知申請人。
(二)除當場辦理的戶口事項外,公安機關應自受理戶口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應由審批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對需要上報審批的戶口申請,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公安局;縣(市、區)公安局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事項,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或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將有關材料上報設區市公安局;設區市公安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四)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通知之日起3日內,通知申請人。
即最長時間表為23天。如果是因為丟失重新辦理,戶口本的戶主本人親自前往,帶身份證即可,電腦中儲存全部信息,公安部門又在搞“便民”措施,立等可取。細節詳情可向戶口辦理地當地派出所咨詢。
辦理流程:
對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新生嬰兒落戶。當場就能辦好。必須提供:
⑴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⑵出生醫生證明。
⑶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結婚證明。
注: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落戶。必須提供:
⑴出生醫學證明。
⑵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⑶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于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⑷結婚證。
⑸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必須提供:
⑴本人的戶籍證明。
⑵能證明父子關系的有關證明。
⑶父母親的結婚證。
4、夫妻投靠。必須提供:
⑴結婚證。
⑵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本人無正式工作的證明。
⑶投靠人的戶籍證明。
⑷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注:結婚滿5周年,有固定住處達3年。
5、老人投靠。必須提供:
⑴老人的戶籍證明。
⑵老人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
6、離退休回遷。必須提供:
⑴本人的戶籍證明。
⑵市離退休安置辦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處以上)。
7、投資類。必須提供:
⑴會計事務所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⑵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
⑶本人與投資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⑷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
⑸本人的戶籍證明。
⑹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
注:購買門面房達30萬元以上可按投資申報。
8、購房類。必須提供:
⑴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發票。
⑵本人與購房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⑶本人的戶籍證明。
⑷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
注:①同一人在二處購房合計達十二萬元也可。
②購房發票原件蓋戶口專用章后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