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戶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省政府日前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一定年限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記者從《實施意見》中獲悉,2017年底前,全省各市都要制訂完成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實施方案,確保進城落戶人員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
除西安市主城區外,全省各市(區)將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條件,允許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一定年限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中職學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優秀農民工憑相關證件和證明可在就業地辦理落戶。
西安市將分區域、分類實施相應落戶政策,其中,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將成為積分落戶政策的主要指標,并重點解決在城鎮就業或居住5年以上、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及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
《實施意見》規定,我省將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2017年底前,全省各市(區)要制定具體實施管理辦法,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范圍等,逐步保障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就業、衛生、計劃生育、文化體育、住房、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除了享有上述權利以外,居住證持有人還享有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以及其他便利。
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我省還將支持企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為主接受學前教育。從2017年起,我省全面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政策。
此外,我省還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制度。積極發展分級診療、醫聯體、醫療集團、家庭醫生、縣鎮一體化,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結算制度,2017年底前實現省域內醫療費用異地結算。
附: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新型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內需潛力所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為深入推進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讓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安居樂業目標,以人的城鎮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動力,以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為重點,以新型城鎮化試點為抓手,著力增強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優化城鎮布局和體系,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二)基本原則。堅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建設大西安,做美城市、做強縣城、做大集鎮、做好社區,大力推動“一融雙新”工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堅持點面結合、統籌推進,深化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帶動全省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創新;堅持縱橫聯動、協同發力,完善推進機制,優化政策組合,推動戶籍、土地、財稅、住房等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配套;堅持補齊短板、重點突破,瞄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確保改革舉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累計實現10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60%和45%以上,并力爭超過全國平均水平。關中平原城市群輻射帶動能力顯著增強,“一核一群兩軸三帶四極”的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城市環境更加生態宜居;城鎮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步伐明顯加快,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以戶籍制度改革為突破,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四)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剝離戶籍上附著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2017年底前,各市要制訂完成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實施方案,確保進城落戶人員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除西安市主城區外,各市(區)要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條件,允許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一定年限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中職學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優秀農民工憑相關證件和證明可在就業地辦理落戶。西安市要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定位,分區域、分類實施相應落戶政策;在制定積分落戶政策中,要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為主要指標,重點解決在城鎮就業或居住5年以上、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及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省公安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五)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加快《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修訂進程。2017年底前,各市(區)要制定具體實施管理辦法,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范圍等,逐步保障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就業、衛生、計劃生育、文化體育、住房、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同時享有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以及其他便利。鼓勵各地對居住證服務內容擴面提標,縮小與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的差距。(省公安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六)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全面落實13年免費教育,把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就學情況納入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我省“雙高雙普”督導評估指標體系。支持企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為主接受學前教育。從2017年起,全面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政策。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計劃,“十三五”期間每年培訓60萬人次。積極推進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保證農民工和進城落戶農民繳費記錄不斷檔、參保續得上。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制度。積極發展分級診療、醫聯體、醫療集團、家庭醫生、縣鎮一體化,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結算制度,2017年底前實現省域內醫療費用異地結算。構建新型城鎮化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基本文化權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文化廳等按各自職能分別牽頭負責)
(七)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機制。加快落實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雙掛鉤”政策,制定省級預算內投資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城鎮傾斜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能分別牽頭負責)
(八) 加強社區服務與治理。加大社區服務設施建設,2020年前實現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健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促進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有機銜接,實現一站式服務。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機制,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在服務群眾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居民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等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組織和引導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加強社區服務崗位職業培訓,提升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素質。以精神文明創建為抓手,鼓勵支持社區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志愿服務活動,形成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社區文化環境。(省民政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配合)
三、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功能
(九)改造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與建設,擴大公共停車位供給總量,調整停車設施供給結構,緩解西安等大中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推進“寬帶陜西”建設,加快全光纖網絡城市和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布局,到2020年,城市和農村接入帶寬能力普遍達到50Mbps和12Mbps以上,實現城市無線網絡全覆蓋。加強信息網絡、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協同推進智能化信息應用,支持咸陽等地建設智慧城市。實施地下管網改造工程,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建立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儲備庫,積極爭取將西安、延安等城市列入全國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加快實施既有路面城市電網、通信網絡架空線入地工程,推進雨污分流。到2020年,全省建成并投運地下綜合管廊100公里以上,在建管廊長度超過500公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市、區具體實施)
(十)加快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實施棚戶區改造行動計劃和城鎮舊房改造工程,改造各類棚戶區50萬套以上,貨幣化安置率不低于50%。推動棚戶區改造與名城保護、城市更新相結合,推動城市老城區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十一)加快城市綜合交通網絡建設。加快大西安地鐵網建設,完善關中城際鐵路網體系,形成城市交通快速網絡,加快建設城市快速干道、主次干路與支路合理配置的路網系統。引導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形成道路交通微循環。在西安等市(區)選擇部分區域開展住宅小區、單位大院內部道路與城市道路打通試點。優化公共交通線網布局和站點設置,到2020年,全省各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達到8公里/每平方公里,榆林、安康、商洛、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98%,其余市(區)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規劃建設一批“零換乘”綜合客運樞紐,提升新增及更新公交車輛中的新能源車輛比例,到2020年,全省分散式充電樁達到9萬臺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牽頭,各市、區具體實施)
(十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各市(區)要加快編制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充分利用自然山體、河湖濕地、荒野灘涂、草地等生態空間建設海綿城市。支持西咸新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推行道路與廣場雨水的收集、凈化和利用,支持海綿型公園和綠地建設。按照柔性治水理念,科學構建陜西水系,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加強城市防洪保安系統、排水管網、排澇泵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低洼地、易澇點改造,提高城市防災排水能力。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改進運營管理機制。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十三)加強城市規劃與管控。復制推廣榆林市、富平縣“多規合一”試點經驗,擴大“多規合一”試點范圍,科學劃定城市水體保護線、綠地系統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限定開發邊界,控制開發強度。制定城市設計導則,開展城市設計,加強傳統文化、民俗文化、歷史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保留城市特有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筑風格等基因。嚴格依法實施規劃,加強剛性約束,強化懲戒機制,增強規劃的嚴肅性、穩定性和權威性。(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文物局等按職能分別負責)
四、完善城鎮體系,優化城鎮化格局
(十四)推進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配合國家編制好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力爭更多訴求上升到國家層面;建立關中協同創新發展協調機制,出臺關中協同創新發展意見,推進關中各市(區)規劃同籌、交通同網、信息同享、產業同構、金融同城、電話同號、環境同治、服務同質。全面加快省市共建大西安步伐,支持西咸新區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推進西銅、西渭、西商一體化發展,支持寶雞加快關天副中心城市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等配合)
(十五)培育特色中小城市。加大力度支持39個重點縣城建設,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強人口、產業等要素集聚能力,打造區域性中小城市。支持具備條件的縣撤縣設區設市,到2020年,人口規模高于20萬以上的縣城達到10個,10萬至20萬的達到26個左右。創新體制機制,優化人口、產業、交通、公共設施布局,培育沿黃和沿漢江城鎮帶,打造渭北臺塬、渭河北岸、陜晉蒙毗鄰等區域新增長極。加大對莊里、蔡家坡、大柳塔、恒口鎮級綜合改革試點的支持力度,落實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鼓勵試點鎮在行政管理、社會管理、投融資體制等領域先行先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鎮范圍。充分發揮省級產業發展母基金引導作用,支持試點鎮吸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設立小城市培育發展基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完善、園區建設、產業培育和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等。(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十六)培育發展特色小鎮。持續推進35個重點示范鎮和31個文化旅游名鎮建設,打造縣域副中心和宜居宜游特色鎮。積極爭取國家特色小鎮政策支持,進一步發掘歷史文化、產業、生態等資源,打造一批休閑養生小鎮、民俗小鎮、特色產業小鎮。到2020年,全省形成100個特色小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五、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美麗鄉村
(十七)推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加大集中供水工程推進力度。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的鎮開展小城鎮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完善村莊排洪排水管網設施。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行動計劃,著力提高農村供電能力和質量。以貧困地區為重點,持續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到2020年,改建和完善農村公路6萬公里,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積極發展通村客運,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班車、直接通郵、通快遞。加快寬帶普及,推進信息進村入戶。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加大農村改廁力度,著力改善人居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能分別負責)
(十八)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優化農業產業布局,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落實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打造楊凌、渭南等一批農產品深加工貿易示范園區,加快形成契合市場需求、供給與需求匹配、生產與消費對接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開展鄉村旅游品牌建設活動,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專業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抓好韓城、紫陽、子長、平利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支持大荔、榆陽、藍田建設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百縣千鄉萬村”試點示范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能分別負責)
(十九)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快武功、洛川、山陽等30個電子商務示范縣建設,在全省80%以上縣城設立農村電子商務服務中心。結合鼓勵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培育一批農產品電子商務主體,做強做優陜西蘋果、獼猴桃、茯茶等優質農產品品牌。深化與阿里巴巴、京東等電商龍頭企業合作,推進電子商務進村綜合示范工程建設,整合郵政、商貿、交通、供銷等公共資源,支持快遞企業在農村建立網點,推動縣級倉儲配送中心建設,改造、新建一批農產品冷庫,完善農產品物流配送體系,打通農村物流“下鄉與進城”雙向快捷通道。(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二十)推進移民(脫貧)搬遷與新型城鎮化結合。按照“四避免”“四靠近”原則推進易地搬遷,科學規劃建設搬遷居民小區,同步配套橋、路、水、電、氣、網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必要的公共設施。積極發揮當地資源優勢,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因地制宜建設產業園區,五年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35.5萬戶125萬人搬遷任務,切實做到搬遷一戶、脫貧一戶。(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扶貧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文化廳、省交通運輸廳、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農業發展銀行陜西省分行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進土地集約高效利用
(二十一)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穩妥推廣增減掛鉤“高陵模式”“閻良模式”“富平模式”“西鄉模式”,引領全省重點示范鎮、文化旅游名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大力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指導列入國家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區域的56個縣(區)開展省域內增減掛鉤,允許節余建設用地指標在省域內跨縣、跨市流轉使用。支持高陵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綜合利用國家遙感監測成果以及各類用地管理信息,開展年度土地利用現狀預報監測。(省國土資源廳牽頭,各市、區具體實施)
(二十二)建立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深入推進“以地控稅、以稅節地”,鼓勵低效工業用地企業搬遷改造,適當提高對原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標準,提高單位面積產出率。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對現有工業用地經批準在原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且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等指標符合規定的,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城中村更新改造,政府征收城中村存量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經營性開發和土地公開交易的,可適當提高對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償標準。鼓勵舊城鎮用地集中開發利用,符合城鄉規劃的,市場主體可收購相鄰多宗地塊,申請集中開發利用。舊城鎮用地依法收回后納入政府儲備的,可參考原用途評估價格確定收購價格,適當提高對原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標準。(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二十三)完善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結合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完成不動產統一登記窗口建設。開展農村“房地一體”村莊地籍調查確權登記發證試點,統籌推進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加快農村“兩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規范“兩權”價值評估行為。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農業廳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七、堅持購租并舉方式,完善城鎮住房體系
(二十四)建立購租并舉的城鎮住房制度。加快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購房與租房并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打通保障性安居工程與存量商品房通道,通過購買和長期租賃方式,把適合或經改造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存量商品房轉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配租給保障對象。積極培育市場供應主體,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規范住房租賃中介行為,引導社會閑置房源進入租賃市場,發展住房租賃專業化企業,完善住房租賃支持政策,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到2020年,保障房覆蓋面穩定在23%左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市、區具體實施)
(二十五)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各地應結合住房供需狀況等因素,將新增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采取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并逐步轉向租賃補貼為主的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力度,加快推廣租賃補貼制度,支持保障對象通過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問題。合理擴大保障面,降低申請門檻,將在本地就業的非戶籍人口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拓寬申請渠道,實行常態化受理,嚴格“三級審核、三次公示”制度,確保在項目竣工前6個月編制完成配租配售方案、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完成分配入住。到2017年底,力爭2013年底前開工的公共租賃租房入住率達到90%以上,以后年度照此類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市、區具體實施)
(二十六)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調整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提高對農民工等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金融服務水平。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產品,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保險增信服務,幫助其獲得銀行住房貸款支持。將進城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制定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完善新建商品房網簽和二手房買賣網簽系統。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存量土地,采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保監局等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八、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形成強大合力
(二十七)深化新型城鎮化試點。支持高陵、韓城、西咸新區等積極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深化渭南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指導富平等11個縣(區)開展全省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加強對試點地區監測評估,推動相關改革舉措在試點地區先行先試。鼓勵試點地區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產城融合、投融資、行政管理等方面加快改革,重點突破,積極探索符合各自實際的新型城鎮化路徑。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地區指導支持力度,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各試點地區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建立健全試點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實施動態管理,進一步激發和調動試點工作積極性。(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配合)
(二十八)構建多元化可持續投融資模式。完善PPP項目儲備庫,繼續選擇一批重大項目開展PPP項目示范。合理確定合作雙方權利義務,建立投資、補貼與價格的協同機制,為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回報創造條件。積極爭取中央專項建設基(資)金擴大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覆蓋面,加大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特色小城鎮功能提升等支持力度。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接,充分利用“政府發展基金+政策性銀行”等方式,爭取更多融資支持。鼓勵公共基金、保險資金等參與具有穩定收益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加快健全新型城鎮化投融資平臺,進一步放大中央資金及我省專項資金效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陜西保監局、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農業發展銀行陜西省分行等按照職能分別負責)
(二十九)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定期召開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新型城鎮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對各市(區)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指導,推動相關具體政策盡快出臺,落地、落細、落實。各市(區)要進一步完善城鎮化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本地新型城鎮化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強化對新型城鎮化建設進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對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效果及時進行分析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舉措,及時報道典型經驗和做法,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各市、區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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