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征兵工作的動員令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征兵命令和各級征兵工作會議要求,為圓滿完成我市今年征兵任務,特發此令。
一、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征兵命令規定服兵役條件的哈爾濱市公民,均要踴躍報名應征,自覺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
二、各級政府作為征兵工作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時研究解決難點問題,為征兵工作提供強有力的領導保障。各級兵役機關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征兵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格把握征兵標準和條件,嚴格落實優先征集高學歷青年的政策規定。
三、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從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按照征兵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教育和鼓勵本轄區、本單位適齡青年積極報名應征。要按政策規定努力做好義務兵家屬優撫和退伍軍人安置等工作,以實際行動參與和支持國防建設。
四、各級各類院校要積極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大力宣傳大學生士兵在軍營建功的典型事例,激發高學歷、高素質青年積極投身軍營立志報國的熱情,鼓勵應屆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積極報名應征。各類大專院校比較集中的地區要成立專門班子,抽調專人指導有關院校做好高學歷青年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為部隊輸送高質量兵員。
五、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人民軍隊光榮傳統和英模人物事跡,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將征兵宣傳教育納入全民國防教育體系。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和兵役機關,引導廣大適齡青年響應國家號召,踴躍報名,積極應征,確保圓滿完成我市征兵工作任務,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市長宋希斌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