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費減免
①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新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②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③ 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相關手續由應征地縣級征兵辦公室和就讀高校負責辦理。
2.考研升學優待
① 加分: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② 免試讀研: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③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
④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全國錄取比例為30%。
⑤ 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度普通本科。
⑥ 大學生退役士兵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
⑦ 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直接獲得學分。
② 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口隨遷;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