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畢業后根據什么分配?
一是原單位,一般回答原單位;
二是留校,優秀畢業或有特長,又是院校需要的;
三是新成立的單位,根據需要結合學院特點分配;
四是志愿,經申請志愿到困難地區的,可以根據平時情況決定。
軍校畢業后分配去向和待遇有哪些?
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明文規定,軍隊(武警)院校對具有學籍的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都承認其學歷。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本科畢業生,一般授予學士學位。
畢業學員由院校根據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武警)系統,按工作崗位,任命為軍官或文職干部。
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大學本科畢業生定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
工程技術專業畢業的學員,本科畢業生定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畢業學員也可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的可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
軍校畢業后定職與授銜
軍校生,亦稱為軍校學員。不論是在解放軍軍事院校還是武警軍事院校中學習的學員,只要是在部隊院校中就讀的學生,皆稱為軍校學員。軍校生是指根據軍隊建設需要,由軍隊院校從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或保送入學且畢業后由軍隊統一分配的學生。
1、日常學習期間
軍校生本人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具體內容是,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標準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取得學籍的學員,從入學時間起計算軍齡。
在校期間,一邊學習理論、專業知識,一邊進行軍事訓練。節假日可以請假輪流外出。寒暑假期間可以離校回家(由于情況特殊,空軍航空大學的飛行學員只有一次寒假),學校報銷一次車費。
享有和其他軍人證件(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警官證)同樣的權利、同時還享有和地方大學學生證同樣的購票優惠。由于學員證是各院校自己填發的,雖然是法律規定的有效軍人證件,但是有些地方還是不認同其享受軍人待遇。
2、畢業后定職與授銜
軍校的分配原則為“計劃分配、揮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學員到部隊后一般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一般情況下,分配到基層部隊的被任命為現役軍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單位并從事教學、醫療、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為文職干部。
初級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中尉軍銜;本科畢業定副連職,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專科定為專業技術14級,授專業技術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本科定為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因工作需要,由組織決定調整到基層指揮崗位者,定職、授銜和確定職務薪津標準,與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相同。分配到文職干部崗位的,其技術等級的確定與專業技術軍官相同。
軍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準,每年都可有少量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在就讀研究生期間,即享受干部待遇。
3、軍校學歷問題
軍校教育作為國家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地方高等院校的學制、學歷是一致的,即大學本科一般為4年,醫科類院校為5年,個別為7年;本科畢業生,一般授予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制為3年。
對于軍校畢業生的學歷,國家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都有明文規定,即軍校對具有學籍的學員,完成學業后,根據考試結果,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都承認其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