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保的繳納與農民朋友的利益息息相關,那么農村社保交多少錢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自己繳納8%
以上,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暫時去掉你交的10塊錢不談,單位繳納的比例和你繳納的比例應該為413:190,這就是說如果你每個月為自己的社保繳納了190塊錢,那么單位會往你的社保帳戶上打進去413塊錢,每個月你的社保帳戶上增加的錢就應該是413+190=603塊錢
延伸閱讀:最新農村社保政策國家規定
(一)申請對象、條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居民,可以申請低保生活救助。非農業戶口居民,可以申請城市低保;農業戶口居民,可以申請農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
(二)審核審批程序
1、個人申請。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書面聲明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2、入戶調查。鄉鎮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采取入戶核查、鄰里走訪、信函索證、實物查看、行業評估等方式,對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逐一入戶調查,重點是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號和就業狀況、家庭收入情況和財產狀況等。詳細核查申請材料以及各項聲明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由調查人員和申請人簽字確認。
3、匯總核算。根據農村困難家庭收入評估標準和入戶調查情況,分村按戶進行核算匯總,初步核算出被調查家庭自調查之日起前十二個月的年人均純收入情況。
4、民主評議。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區評議小組對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入戶調查結果的真實性進行評議,并以無記名方式表決。民主評議無異議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30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填寫《最低生活保障呈報審批表》,連同入戶調查情況和其他證明材料上報縣社會救助局。
5、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社會救助局在全面審查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含民主評議結果)的基礎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核查無誤批準享受低保待遇的對象,鄉(鎮)經辦機構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民政辦代發《社會救助證》及銀行存折。
(三)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低保生活補助金
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統一制定,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70元/人?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080元/人?年。城鄉低保生活補助金發放標準為:按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情況,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補足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特困人員供養:即農村五保供養
(一)特困人員供養的條件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二)申請確認程序
村民本人(無法表達意愿者,由村民小組或其它村民代為申請)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公示,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民政部門審批后,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三)供養的形式和內容
特困人員供養形式分為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對于分散供養的對象,要由鄉鎮人民政府、受委托的扶養人和特困供養對象簽訂供養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落實服務責任和幫扶措施。對于在福利院集中供養的特困供養對象,要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
特困人員供養內容包括: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辦理喪葬事宜。特困人員供養對象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教育所需費用。
(四)特困人員供養對象集中供養應符合的條件
特困人員供養對象本人自愿,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特困人員供養對象沒有精神病和傳染性疾病;特困人員供養對象所在鄉鎮福利院具備集中供養條件。